中國律師呼吁政府承擔不當防疫的賠償責任

把居民集中隔離卻不提供生活保障、在交通要道“勸返”無症狀人員、處罰在空曠地帶沒有戴口罩的公民。在一名中國律師看來,這些都屬於政府的違法行為。他近日發文說,政府應就防疫工作中的不當行為承擔賠償責任,以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權利。

前些日子,中國各地出現大量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為了防止疫情蔓延,一些地區采取了五花八門的強制措施,引發了一場又一場對峙。
 
有些是肢體衝突:一名男子外出因為不戴口罩,被小區糾察人員鎖喉,雙方發生激烈拉扯。有些是強行執法:一對男女經山東東營回濱州,卻被東營交警攔下,被迫掉頭。

在北京律師彭劍看來,政府在這場防疫工作中犯下了不少錯誤,理應對受害者作出賠償。他周四在美國人權組織“公民力量”主辦的期刊《議報》上發文,細數了地方政府在防疫期間的違法行為。

就拿剛才舉的兩個例子來說。彭劍指出,在道路關卡進行衛生檢疫時,發現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觸者,應依法收治或隔離,阻止或限制人員進入疫區。但不屬於上述情形的,不能侵害公民在中國的自由通行權,不能“勸返”。

他還寫道,中國沒有法律規定或政府公告說,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公民外出必須時刻佩戴口罩,況且政府也沒有為公民無償配發適量口罩。因此,政府無權對非公共場所未戴口罩的健康公民進行處罰。

這些只是彭劍提到的十幾個政府違法行為中的其中兩個。他還舉例說,部分地方政府在封鎖城市或社區後,沒有保障基本生活用品的供應,也沒有穩定市場價格,導致食品等價格暴漲,這違反了《中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49條的規定。而部分政府工作人員以防疫名義進入公民住宅,甚至打砸他們家中的麻將桌等財物,違反了中國《憲法》第39條的規定。

彭劍還把矛頭指向了中國衛健委。他寫道,世界衛生組織在1月5日表示,截至1月3日,北京當局共向世衛組織報告了四十四例不明原因的肺炎患者,而國家衛健委直到六天後的1月11日才轉發了武漢衛健委在去年12月31日發布的疫情情況通報。彭劍說,國家衛健委不但沒有及時發布信息,它的行文形式也不合法。他表示,國家衛健委主任應引咎辭職。

彭劍建議政府加快行政補償立法,以便在疫情結束後有章可循。另外,政府還應鼓勵、但不強迫受害民眾和企業接受政府補償,允許不接受政府補償的受害者申請行政賠償或提起行政訴訟。

 

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家傲華盛頓綜合報道   責編:申鏵   網編:洪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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