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再延長土地承包期限 被批“腳踩西瓜皮”
11月26日,中國國務院發布通知,規定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有學者告訴本台,不斷延續土地承包制仍然是一個粗糙、將就的方法,是腳踩西瓜皮,走一步算一步。
國務院發布的《關於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並長久不變的意見》指出,保持土地集體所有、家庭承包經營的基本制度、農戶依法承包集體土地的基本權利長久不變,同時保持農戶承包地穩定。
自實行家庭承包經營以來,中國已經先後兩次延長承包期限。第二輪土地承包從1997年開始,到2027年底到期。此次延長之後,現有的土地承包關系將延續至2057年底。
美國三一學院經濟系終身教授文貫中認為,提前十年左右宣布這一政策,有一定的積極意義:“至少給農民一個預期,使用權還是歸農民,如果農民要在土地裡面進行一些投資、經營計劃,就有一個比較長的時間實行計劃。”
北京憲政學者陳永苗指出,延長土地承包制可能是為集體土地流轉做准備,緩解經濟下行的壓力:“經濟下行可能要印發貨幣,貨幣一出來,如果沒有新的土地入市,可能會出現通貨膨脹,這個蛋糕的盤子未必有以前大,但是它需要有新的蛋糕。”
三權分置 放活經營權
中國國務院發布的意見書還提出,要完善落實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的體系。
中共中央曾於2016年首次以文件形式確認了這一政策體系,在集體所有權不變的基礎上,將原有的承包經營權拆分成三權,允許自願有償轉讓土地經營權。
文貫中認為這一做法毫無新意,實際上80年代開始就在做的事,通過30年多的實驗證明是一個失敗:
“有效率的農民試圖通過經營權轉讓獲得土地(經營),單獨都要給農民簽合同。如果你沒有發財,那就給幾百塊。如果你發財了,這些農民都會來咬你一口,‘所以你現在不能給我500塊了,要給我5000塊’。所謂契約精神,在農村是非常淡的。而且這種經營權得不到法律保障,農民說要回去就要回去。”
文貫中說,“在全世界,都是用所有權(私有)來杜絕這個問題,使交易成本大大下降,一次性買斷。”
對於眾人關心的農民進城落戶是否會影響承包土地,該規定提出,原有的土地承包權也不會改變,但農戶可以依法自願有償轉讓。
文貫中指出,進城落戶和土地承包權不掛鉤,這是對農民在城市很難有鐵飯碗的補償,但其實不如改革戶籍制、或者由政府向農民工提供失業津貼、幫助其再就業,也避免了土地資源的浪費。
土地承包制非長久之計?
農業部部長韓長賦去年在答記者問時表示,延長土地承包制與第二個百年戰略構想在時間上高度契合--2050年前後,中國將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經濟結構、社會結構,包括城鄉關系、工農關系都會發生大變化。
但是,文貫中卻指出,農村土地承包制只能是權宜之計,無益於解決三農問題,最終應該實施土地私有制,或者允許農民從強制性的土地集體所有制退出:
“從(19)78年到現在已經是40年了,三農問題越來越嚴重。我可以預期,你再搞30年也是沒用的。”
他闡述道,強制性的土地集體所有制阻礙了生產效率,無法促進一批務農能力和意願較強、效率較高的農民最大化地發揮優勢,也妨礙其他農民加入第二、第三產業。
“中國已經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但是留下一個又窮又低效的農業,一個破破爛爛的農村,和相對貧困化的農民。” 文貫中說。
陳永苗認為,延長農村土地承包制總體上無法幫助社會財富和土地利益的重新分配:
“城鄉結合處可以賣錢的地,實際上土地租金已經吃完了,中國的土地財政已經用完了,沒有什麼太大的空間;農民種的地,糧食(價格)漲不上去,工農業剪刀差還在,人家也沒有太多種地的欲望。”
陳永苗強調,不斷延續土地承包制仍然是一個粗糙、將就的方法:“長久之計大家就別想了。現有的政治框架下不可能解決這個問題。現在就是腳踩西瓜皮,走一步算一步。”
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是中國特色,起源於大躍進時期。1982年的憲法修訂進一步明確,城市土地屬於國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非法律特別規定,都屬於集體所有。
自由亞洲電台記者薛小山華盛頓報道 責編:申鏵 網編: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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