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拒李凈瑜探夫 李明哲救援大隊批:泱泱大國玻璃心
前民進黨工、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政府判刑入獄,李的妻子李凈瑜昨(29)接獲中方探視告知書,原本預計今(30)日前往桃園機場搭機前往探視李明哲,卻遭廈門航空公司以未持有效台胞證為由拒絕。李明哲救援大隊稍早發布聲明譴責中共,「做為一個『泱泱大國』,中國當局卻如此地『玻璃心』,實在令人費解!」
李明哲救援大隊指出,李凈瑜昨收到中國「赤山監獄」的「告知書」,說明李明哲在去年12月28日,被移中國往湖南省「赤山監獄」第7監區。「告知書」也說明,家屬有權每月會見一次,因此李今天購買廈門航空機票,打算前往中國探視明哲,卻再次因為沒有進入中國的有效「旅行文件」,被拒絕登機。
聲明中表示,李凈瑜在李明哲去年3月19日被中國「強迫失蹤」後,便曾經於4月10日持有效之進入中國證件,盼入境探視她的先生。當天在機場航空公司櫃台才被告知證件已經被「註銷」,卻無任何正式書面文件或具體的理由告知當事人「註銷原因」及「註銷日期」。
9月11日,李明哲在湖南中級法庭審判時,李凈瑜僅能辦理一次性的「落地簽」入境觀審。11月28日,李明哲在湖南中級法庭被宣判「五年徒刑」時,李凈瑜也僅能以一次性「落地簽」前往。救援大隊痛批,中國政府這種任意取消當事人旅行文件之作為,實非正常民主國家做法。
李明哲救援大隊強調,中國政府與我國簽署「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我方政府都嚴謹遵守「協議」內容,對於任何遭逮捕人士,務必告知中方及家屬,中國政府卻對我國政府去函及公文書,從未回覆,完全不尊重我國的主權及我國人民之權益。
李明哲救援大隊也重申,李明哲在網路上發表跟民主人權有關之言論,在國際上除了中國之外的多數國家來說,都不是「犯罪」行為。中國將李明哲判刑及進行監禁,是踐踏言論自由,侵害台灣人權工作者的基本人權的惡意挑釁作法,更將其侵害人權的「管轄權」擴及到中國領域之外的外國人身上。
聲明指出,過年將至,中國政府今天再度拒絕讓家屬前往中國探視,更是絲毫完全沒有一點站在人道角度上的同理心。作為一個「泱泱大國」,中國當局卻如此地「玻璃心」,實在令人費解。就連救援大隊寄去的耶誕卡、賀年卡及生日卡,也全部被中國官方單位「拒收」退回。此等作為都在在顯示,中國踐踏民主法治原則,甚至從逮捕到監禁過程,都一再違反國際公約所保障之人權標準,也違反其自身國家的法令。
聲明稱,中國政府左手由監獄發出「告知書」,右手又透過「廈門航空」拒絕登機,此種行政作為上之不一致更顯示中國政府體系內自我互相矛盾,毫無理性規則。
救援大隊也在此再次譴責,中國政府泯滅人性,毫無人道可言,不只違反自己制定的憲法與法律,竟連行政機關都難有一致的作為,可見其國家治理上之荒腔走板。救援大隊除不斷與各大學社團及社會團體進行黃絲帶行動聲援李明哲外,亦將於2月初,前往聯合國「強迫失蹤小組」報告李明哲案,並向歐盟議會等機構說明此案最新現況。
本新聞由新頭殼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