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一地兩檢”方案爭議擴大

香港特區政府公布廣深港高鐵的香港段“一地兩檢”方案,繼續引起輿論爭論。面對外界的質疑聲音,律政司司長袁國強重申,根據《基本法》,香港政府有權向大陸出租土地。不過有民主派議員認為,此舉已經違反了草擬香港《基本法》的初衷。有法律學者認為,目前《基本法》已經不能約束中央政府的作為了。

若將來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實施“一地兩檢”,西九總站有大約四分之一面積,租予大陸劃為“大陸口岸區”,沿途由候車、登車,以至在車廂行駛期間,都是按大陸法律處理。

香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7月26日在電台節目表示,香港境內的土地由國家擁有,由香港負責管理。把西九龍總站部分地方租予國家,情況就有如業主出租單位後發現不夠用,可向租客租回其中一個房間。

袁國強說︰“向租客租回一個房間給業主,這個權力是有的。有人說香港有沒有權租部分地方予大陸單位,我看不到法律上有什麼問題。”

被撤銷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的姚松炎反駁袁國強“租客論”的比喻。他解釋,中國以業權人的身分將香港租借給香港政府,再要求港府分租部分土地給大陸,意味著租客容許業主自由進出已經租出地方,變相令到香港原本享有的租約權益馬上失效。這樣會帶來巨大的經濟和法規震撼 ,也會令到國際投資者對香港信心,甚至可能令到評級機構因為新增風險而調低香港及大陸的信貸評級。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袁國強的比喻荒謬,意味香港是一個借來的地方,中央可以隨時縮減香港範圍,令《基本法》淪為廢紙。

公民黨主席梁家傑認為,將香港部分領域租給大陸施行大陸法律,違反《基本法》初衷。

梁家傑說︰“當年的《基本法》寫了很多限制,包括第十八條,就是中央不能在香港實施全國性法律,以保障香港人免於恐懼的自由活動空間。如果今天你將空間收窄一定違反初衷,在這個意義上,當然違反《基本法》。”

《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也認為,若有將香港部分領域租給大陸施行大陸法律,可能會有人提出司法覆核。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出席一個電台節目後表示,目前特區政府提出的一地兩檢方案要經人大常委會授權,如果之後要涉及訴訟問題,他相信人大常委會都會按內地法律釋法,令一地兩檢方案合法化。

張達明說︰“香港草擬《基本法》時對保障條文有信心,似乎現時已不能靠《基本法》約束中央權力,只能靠政治或中央自我約束,失去法律保障。”

此外,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就高鐵一地兩檢方案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禁止批准大陸公安,在高鐵西九龍總站內的香港境內執行大陸法律。

香港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指出,“一地兩檢”方案不是國家主導,而是配合香港的需求,當中符合“一國兩制”,不會存在大陸人員跨境執法問題。他希望,外界要理性討論問題。

(特約記者︰丁汶淇 責編︰石山/嘉華 網編:瑞哲)

 

本新聞由自由亞洲電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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