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法》呼之欲出 廣泛管控互聯網引發不安

中國大陸的《網絡安全法》草案已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三審,三審稿在二審稿基礎上又做了部分修改,其中包括懲治攻擊、破壞中國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境外組織和個人的條款等。該草案引發外國媒體的關注和批評。

中國官方新華社11月1日報道,《中國網絡安全法》草案的第三次審議稿日前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人大法律委員會在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中表示,三審稿在二審稿基礎上作了部分修改,包括進一步界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範圍、以及對攻擊、破壞中國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境外組織和個人,規定相應的懲治措施等。

三審稿規定,境外的個人或者組織從事攻擊、侵入、干擾、破壞等危害中國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活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公安部門和有關部門可以決定對他們采取凍結財產或者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

據美聯社11月1日發自北京的有關報道,根據中國新修訂的《網絡安全法》草案,中國當局可以通過凍結資產等行動,來打擊威脅國家基礎設施的外國黑客。

報道說,網絡安全問題一直是影響中美兩國關系的一個首要問題之一。兩國都聲稱,自己遭受過來自對方的黑客攻擊,而中國官員長期以來一直說,他們的國家是黑客攻擊的主要受害者,並要求擴大公安部的打擊權力,以及制定針對進口技術設備的更嚴格法規。

報道說,如果中國網絡安全法修訂草案以目前現有的形式通過,那將啟動有關公民如何儲存信息的新規定,並擴大公安部門獲取數據和審查信息的權力。

在美國亞利桑那州的退休教授冉伯恭就中國網絡安全法草案評論道;

“中國嚴格監控互聯網並不是新動向,但因為國內外互聯網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任何政府要想做到對互聯網的完全控制,都不會完全成功。”

美聯社的報道說,外國信息技術公司,特別那些在中國市場運作的美國硅谷大企業,擔心《中國網絡安全法》修訂草案中的一些新規則,可能還包含著保護中國國內技術行業的動機,因為這一法律敦促中國的私營企業和國家政府部門,不得購買外國的技術產品。

另據路透社日前的有關報道,曾引發了諸多外國政府和商業團體抗議的、中國有爭議《網絡安全法》草案已接近被通過。中國政府尋求把對互聯網的廣泛控制列入該法,並把授予公安部們極為廣泛的網絡審查權力列入該法律,以及進一步加強當局對網絡技術的管控。

報道說,該法的批評者尤其關注,草案中要求在中國運作的外國公司將數據儲存在中國國內、並向中國當局交出他們電腦加密鑰匙的條文。外國的信息技術公司擔心,這種要求不但會威脅他們顧客的隱私,還意味著他們將在網絡安全的名義下,被迫將敏感的知識產權機密交給中國政府。

在美國的冉伯恭教授就此表示:

“我認為,中國政府在這方面可能做得有點過分了。”

路透社的報道說,中國這部頗具爭議的《網絡安全法》草案,引發來自外國政府和商業團體的反對,他們批評中國的《網絡安全法》草案,不但條款含糊不清,還有歧視外國公司的可能。

(記者:希望;責編:嘉華)

本新聞由自由亞洲電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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