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勞工NGO案更新:曾飛洋被判刑3年緩刑4年
發表時間: 2016-09-28 17:22
據維權網9月26日報導,廣州番禺區法院當天就廣東非政府勞工組織負責人被捕系列案件作出宣判,曾飛洋被判刑3年、緩刑4年;湯建及朱小梅被判刑1年半緩刑2年;孟晗被宣布另案處理,退回補充偵查;何曉波仍然在押。據報導,曾飛洋於2015年12月3日,被廣州警方從辦公室帶走;12月4日,被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刑拘;今年1月8日,被正式批捕。而與曾飛洋同期被抓者包括朱小梅、孟晗、何曉波、鄧小明、彭家勇、湯歡興等6人。朱小梅於今年2月1日被取保候審;湯建則在失聯37天后,通過社交平台發布消息稱,“已被釋放”。
(新聞由自由亞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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