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電前總裁王玉軍受賄逾400萬 判監10年半

據中新網報道,江蘇省人民檢察院今日披露,由江蘇省鎮江市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並提起公訴的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前執行董事、總裁王玉軍受賄、貪污一案,經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於本月17日公開宣判,數罪並罰,執行有期徒刑10年6個月,處罰款110萬元(人民幣‧下同)。

據檢方指控,王玉軍於2005年10月至2013年初,先後利用華潤電力登封有限公司總經理、江蘇鎮江發電有限公司總經理和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副總裁、總裁等職務便利,在燃煤運輸業務、煤炭供應業務、工程款支付及人事安排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15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價值427萬多元。

另外,2008年10月,王玉軍還利用江蘇鎮江發電有限公司總經理的職務便利,將其個人購買的寶格麗牌手鏈單據,在江蘇鎮江發電有限公司賬上報支,侵吞公款6.03萬元。

(新聞由蘋果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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