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過《境外NGO管理法》美表關切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28日通過《境外非政府組織(NGO)境內活動管理法》,禁止「個別國外NGO在中國從事損害中國利益的活動。」對此,美國表示「深表關切」。國際特赦組織(AI)也發表聲明表示,這項新法的目的是「進一步扼殺公民社會,必須廢止。」
端傳媒報導,第12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28日以147票贊成、1票反對、1票棄權,表決通過了中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自2017年1月1日開始施行。
根據《管理法》,境外NGO只能用「境外合法來源的資金、中國境內的銀行存款利息、中國境內合法取得的其他資金」,不得在中國境內募捐。值得注意的是,中國境內社會組織的登記機關是民政部門,但境外NGO登記機關卻是公安部。
對此,法工委社會法室巡視員郭林茂表示,將這個權力給公安機關,將有利於為境外NGO在中國的活動「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務。」強調並非限制境外NGO在中國活動,而是「只有發現涉嫌違法時,公安機關才能採取相關措施。」
BBC報導指出,目前在中國長期活動的境外NGO約有1000個,再加上從事短期合作專案的組織數量,總數可能已達7000個左右。
《管理法》禁止「個別國外NGO在中國從事損害中國利益的活動。」規定境外非政府組織,包括慈善、環保團體,要向警方登記才可在中國工作,警方有權調查這些機構,也可將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等的非政府組織列入不受歡迎的名單,不得在中國境內再設立代表機構。
美方對此表示「深表關切」。美國國家安全會議發言人普萊斯(Ned price)表示,「這項法律將進一步緊縮中國公民社會的空間,限制美中兩國個人和團體的接觸。」並表示「我們敦促中國當局尊重公民權利和自由,包括維權人士、記者、商業團體,以及組成公民社會的所有人士,並保護外國NGO在中國的運作。」
另外,國際特赦組織也發表聲明表示,這條新法律的目的是扼殺公民社會,必須廢止。國際特赦組織中國研究員倪偉平說,「中國當局,尤其是警方,將擁有無限制的權力來打擊非政府組織,限制他們的活動,最終將扼殺公民社會。」
(新聞由新頭殼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