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多名維權人士遭刑拘

無錫維權人士沈愛斌、朱丙泉、 華海娟等多人遭到當地警方刑拘,罪名是“故意傷害”。有維權人士表示,有關的罪名是當局的構陷,意在壓制公民行動。

自由亞洲電台日前報導了無錫警方以“涉嫌故意傷害”的名義傳喚當地十余名維權人士。4月15日,有消息傳來,被傳喚的人中,有多人被以同一罪名刑事拘留,包括沈愛斌、程天傑、朱丙泉、華海娟、王英華、陳賽娥等。

無錫維權人士丁紅芬向自由亞洲電台介紹說,當局所謂的“故意傷害”是指2月4日他們去迎接獲釋的沈愛斌時與一名蒙面攝像的人員發生的糾紛。

“當 時是這樣,2月4號沈愛斌從拘留所出來,大家就去迎接,把沈愛斌出來的情景拍攝留下來的時候,我們發現後面有一個蒙面人對我們拍照,我們就去跟蒙面人說, 你要拍照就光明正大的。我們就問他,說你讓我們看看真面目,他就走,人家跟上去,有人把他的面罩拉下來看了一下,就是這麼個情況。基本上沒有什麼肢體衝突 的。”

丁紅芬質疑,如果當時他們有“故意傷害”的行為,為何警方在事發後2個月才“秋後算帳”,抓走多人?

另一名維權人士尤建英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表示,有被傳喚後獲釋的人士透露,他們被強行要求在“沈愛斌故意傷害”的筆錄上簽字。尤建英認為,這是當局對於沈愛斌的陷害,同時,也意在打壓訪民的上訪活動。

“就 是訪民上訪得厲害了,他就打壓一下,還有陷害沈愛斌。進去的放出來3個人,我們也問他們了,他們說都是圍繞沈愛斌、沈愛斌。有一個女的就說她做了5份筆 錄,第一兩份做了,她說你們寫的與事實不符,她撕了兩下。(警方)寫了你看到沈愛斌打人,如果不簽字就刑拘你。她說都不是我的真實想法,是他們寫好了給我 簽,不簽要刑拘我。”

沈愛斌是無錫知名的維權人士,2013年,為營救被秘密關押在監獄內的訪民,他和丁紅芬及數十名維權人士,深夜撬開 關押訪民的監獄三道鐵門,打開9間監牢房門,將5名受害人成功解救,並與監獄召來的黑社會團夥及警方對峙。後來,沈愛斌和丁紅芬被當局以“故意毀壞財物 罪”分別判刑1年半和1年零9個月。

丁紅芬表示,對於警方此次構陷沈愛斌絲毫不覺得意外,因為他已經成為當局的“眼中釘”,經常遭到打壓。

“他(沈愛斌)回來以後就針對這個冤案(營救黑監獄訪民被關押),針對公檢法的濫權行為一直在控告,到省裡、到北京。也有好多人,比如不會寫訴狀,也去向他請教,在政府眼裡,他就是一個眼中釘。所以他們採取了一系列對他的報復。”

(新聞由自由亞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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