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維權人士尹衛和被判囚三年 罪名為「煽動上訪」「在網上歪曲事實」
湖南湘鄉維權人士尹衛和涉嫌“尋釁滋事罪”一案,在經歷了2年半之久後,於3月30日一審宣判,尹衛和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他的家人斥責這一宣判,又稱尹衛和患有疾病,希望他能監外執行,把病治好。
湖南湘鄉維權人士尹衛和的家人3月30日收到了來自湘鄉市法院的刑事判決書,尹衛和被以“尋釁滋事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刑期從2015年12月開始計算,至2017年10月12日刑滿。根據判決書,尹衛和被指犯有“煽動群眾上訪鬧事”、“在互聯網上歪曲事實”等罪。
尹衛和的代理律師李方平在其微博上發貼說:兩年四個月的離奇一審審限,湖南湘鄉維權人士尹衛和,因響應唐荊陵律師的“靜思節”活動等指控, 2013年11月被以“尋釁滋事罪”移送湖南湘鄉法院審判。後以所謂“無法抗拒的理由”一直不予審結,昨天2016年3月30日終於宣判,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尹衛和的母親3月31日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表示,刑期不合理:
“我看是不合理,為什麼要判這麼久?只有一個罪名,不就是上了兩個網。之前已經取保候審了一年了,2015年12月3號又突然把他抓進去了。(當天)打電話給他說有點事問一下,到那裡他們就把他抓走了。”
尹母還說,一定會提起上訴,但兒子患有兩種疾病,十分擔心他在獄中得不到良好的治療有性命之憂,希望能讓他先治好病:
“要保他出來先治病,他得了兩個病,一個是囊腫,還有一個是胃出血。”
記者:“您現在擔心他的身體沒有辦法得到很好的治療?”
尹母:“是啊。我們就是想他身體病了,要病治好才行,現在不出來,在那裡面(說不定)死在那裡面了。”
2013年9月,尹衛和被湖南湘鄉市警方以“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為名行政拘留20天,期滿後又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原因是尹衛和將寫有平反六四,重審六四,為學生英雄平反昭雪及反腐敗等字樣的宣傳資料交給他人,並在街頭舉牌;以及他在騰訊網上看到有關交警惡行的謠言信息後,不辨別事實真偽,以投稿的方式轉投給其他網站。同年10月,尹衛和被批捕。後來,案件以“案情複雜”為由經過多次延期,至2014年10月,尹衛和被取保候審。
2015年12月3日,尹衛和於家中被叫走後,突然再次被收監逮捕。
關注案件的“民生觀察工作室”負責人劉飛躍3月31日向自由亞洲電台表示,尹衛和此次被判囚三年,是當局對於維權活動的一個新的打壓:
“尹衛和最開始是一個訪民,因為他給自己維權,又幫助他們湖南湘鄉當地的訪民維權,幫他吶喊,或者提供一些維權的建議。他這些行動,都是合法的、和平的行為,包括所謂的在政府門前喊冤,這都應該說不構成犯罪。但是當局卻一而再再而三地對他進行抓捕、關押,一直到最近的判刑。很顯然這是一種對維權的新的打壓。”
劉飛躍特別強調說,尹衛和最開始的行動並不帶有任何政治性,只是單純的為了自己的權益,但是當局仍然不放過他,顯示出目前中國人權狀況在倒退,維權空間被極力地壓縮。
(新聞由自由亞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