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衝擊香港立法會 十二人被加控暴動
去年7月1日香港反修例浪潮期間,大批示威者闖入立法會。十二名涉案人士全部被加控性質更嚴重的暴動罪,若法院裁定罪成,最高會判處十年徒刑。
涉嫌衝擊香港立法會的被告,周三(10日)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再度應訊,法院外有數十人聲援。
高喊“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的,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和香港眾志常委羅冠聰,現場有警察戒備。
12名被告包括藝人王宗堯、香港大學學生會原會長孫曉嵐和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穎匡。他們原本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香港律政司周二(9日)加控“暴動罪”,意味最高刑期從3個月大幅提高至10年。案件押後至8月再聆訊,並轉到區域法院處理。
劉穎匡質疑當局加控暴動罪的理據。
劉穎匡:“從去年事發到現在,案件拖了已差不多一年。他們到底基於什麼理據改控暴動呢?我們12個被告到底有哪些行為是暴動,也沒有說明白。”
藝人王宗堯形容自己經歷了白色恐怖。
王宗堯:“暴動是十分嚴重的罪名。十年對於任何人來說都是漫長的歲月,對於參與這場社會運動的人來說是恐嚇。究竟參與度要有多高才構成暴動罪呢?我覺得這是白色恐怖。”
劉穎匡和王宗堯、孫曉嵐等部分被告,獲准繼續取保候審。其中一名被告,事發當晚在立法會大樓宣讀聲明的梁繼平身在美國,沒有出庭應訊,另一被告文家健也沒有到庭,他的代表律師表示未能與他取得聯系。法庭向他發出通緝令。
原本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而沒有被加控暴動罪的的被告周樂謙,獲撤銷所有控罪。
控方律師指,當時在立法會宴會廳檢獲一張寫有“林鄭下台”的紙張、上面有被告指紋,但未能證明被告有進入立法會大樓。
去年7月1日香港主權歸還中國記念日,一批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示威者從下午開始包圍立法會大樓。部分示威者晚上進入立法會,大樓內的設施遭到破壞。到午夜時分,大部分示威者離開立法會大樓後,防暴警察在立法會外圍發射多枚催淚彈驅散聚集的人群,並進駐立法會大樓。
記者:劉少風、高鋒 責編:胡力漢 嘉遠 網編:瑞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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