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銀行女職員批評領導人涉尋釁滋事判囚4年

武漢肺炎爆發以來,中國當局對言論的審查未見放寬。湖北一名銀行女職員,近期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囚4年, 原因是她利用互聯網批評國家領導人。家屬正在爭取為她上訴。

尋釁滋事罪成,被判刑4年的劉艷麗原來是湖北荊門市一家銀行的職員。荊門市東寶區法院的判決書指控劉艷麗長期在QQ空間,微信朋友圈和微博發布信息,攻擊中國共產黨和國家領導人,惡意炒作社會熱門事件,並以她4年前發表的網絡貼文作為罪證,認為她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構成尋釁滋事。

劉艷麗的姐姐劉女士表示,目前最擔心的是,妹妹沒能及時提出上訴。

劉女士:“如果他(上月)24號才送交劉艷麗手上,那麼到今天就是上訴的最後一天,所以我認為他們就是故意阻撓我們上訴,以前我們就怕有這種事,再三交待劉艷麗,說在與世隔絕情況下,你自己要及時提交上訴,但是他們會否甜言蜜語說,你的律師已經交了?他要玩這兩面三刀我們就不知道了。”

法院的判決書裡一句“劉艷麗有明顯的悔罪表現”也讓律師和家屬不滿。

法院判決稱劉“悔罪”家屬不滿 強調言論自由無罪

劉女士:“我們做的是無罪辯護,因為我們一直說的是,劉艷麗確實是考慮不周有錯,但是沒有罪,‘有錯無罪’,但是這裡說她悔罪。你可以用職業職工的紀律處分條例來約束我,但你不能用法律來約束我,更不能用國家機器控制我的人身自由。”

45歲的劉艷麗被捕前工余時間是網絡和博客寫手,近年多次在網上聲援抗戰老兵的生活,呼吁公務員公開財產,並以“拽拽衝出江湖”為名創建了160多個微信群。她在微信發送和轉發的留言,涉及毛澤東,周恩來, 習近平等已故和現任國家領導人,也因此成為當局的“重點關注對像”。從2016年9月開始遭關押和監視居住,曾企圖割腕自殺,獲救後被帶到荊門市看守所拘禁。

湖北一名要求匿名的網民替劉艷麗抱不平。

湖北網民:“她的言論都是屬於憲法賜予的權利,湖北荊門公檢法把憲法當作兒戲,當局也把自己推向了歷史的審判台。劉艷麗的微博,微信圈,朋友圈等都是屬於她言論自由範圍內,沒有觸犯任何法律,至於說她侮辱國家領導人,這都是每個公民批評領導的言論自由。”

據了解,劉艷麗原本已經成家,但兩年前與丈夫協議離婚。當時她解釋,追求民主自由法律法制給自己帶來了牢獄之災,她不忍家人繼續生活在無邊的恐懼中。

 

記者:高鋒   責編:許書婷  嘉遠   網編:瑞哲

 

本新聞由自由亞洲電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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