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家園 華光攜屋瓦抗議
「那是居民的家園,不是危險物品!」聲援華光社區的民眾對著警方嘶吼。法務部21日上午依照法院判決,進行首波拆除華光社區2戶違章空屋,同一時間,將近 30名華光社區自救會成員和聲援民眾帶著社區已遭到拆毀的屋瓦,前往法務部抗議,遭到警方阻止,認定危險物品應當扣留,雙方爆發激烈衝突。身披「血淚華 光」白袍的華光居民高喊:「緩拆保人權,落實兩公約」,呼籲法務部暫緩拆遷,並和居民協商,提出安置計畫,保障他們的居住權。
在華光社區居住長達34年的居民林雅琪,氣憤地說:「身為中華民國的一份子、台北市民,我們的人權和居住權到底在哪裡?」林雅琪透露,從民國95年 開始,法務部以維護國家財產權為由,利用訴訟索賠高額不當得利,逼迫華光社區居民自行拆屋搬遷,「騰空清理」華光社區,然而,在法務部對居民提出訴訟前, 卻完全沒有任何安置方案,踐踏他們的居住權,也違反《兩公約》。
違背兩公約 怒撕諷刺序文
前來聲援台灣人權促進會執秘施 逸翔,舉起法務部出版的書籍《公民與政治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一般性意見》,序文由法務部長曾勇夫執筆,內容提到:「國家有尊重、保 護、落實人權的義務」,而今看來非常諷刺,竟然迫遷華光居民,他痛斥:「曾勇夫的序,不配和聯合國的《兩公約》放在一起。」當場撕毀序文,並把書籍轉送給 現場警方的指揮官,希望他好好研讀。
林雅琪透露,聽聞有社區居民代表接到法務部的通知,21日下午召開協調會,她質疑法務部只是電話通知,沒有正式公文,可能黑箱作業。法務部秘書處長 楊合進受訪時澄清,不是協調會,而是說明會。時間是在20日下午敲定,透過光明里、景泰里長通知社區居民,只是沒有連絡上華光社區自救會。
法務部:依法配合執行
對 於強制拆屋,楊合進強調,法務部是依據法院判決結果,配合辦理,至於下午的說明會,則是因為先前台北市都發局表明,願意釋出57戶中繼住宅,提供華光社區 居民使用。說明會上,法務部扮演媒合角色,而都發局和社會局代表都會出席,開放有意願申請中繼住宅的華光居民參與,適用對象是沒有子女、房產者,社會局先 前預估約16到18戶符合資格。至於自救會要求安置計畫,楊合進重申,華光居民是違建戶,加上先前判決勝訴,法務部沒理由規畫安置方案,既然台北市有意提 供中繼住宅,法務部樂意協助。
華光社區自救會呼籲中央政府若有誠意和居民協商,應立即停止強拆,並發函給其他相關政府單位、民意代表出面, 針對長期安置、不當得利等事項進行協商,才是有誠意的作為。同時,根據社區居民透露,華光社區27日將有第二波強拆作業,屋內尚有人居住。然而,依照目前 法務部強硬的態度,屆時怪手一旦開進社區,難保不會重演去年士林文林苑王家強拆案。
[以上圖文轉載自2013年3月21日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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