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牧民因保衛草場被判刑25個月後出獄

內蒙古東部的一位牧民因保衛草場被判刑2年多,他出獄當天受到眾多牧民迎接。他表示,中國當局判他有罪,牧民認為他是無罪的。海外蒙古族維權人士認為,中國內蒙古的草原產權不清,當局強占牧場建工廠不斷引發牧民抗議維權。

據總部在美國紐約的《南蒙古觀察》7月16號發布的消息,內蒙古巴彥烏蘭蘇木牧民那日拉特兩年前因為抗議政府強迫牧民搬遷,保護承包的草場而被判刑25個月。今年7月15號,他刑滿釋放時。當地許多牧民趕到監獄門口迎接他。那日拉特對聚集在監獄門口的牧民說,雖然中國的法律認為他有罪,但是他無罪而是為牧民坐牢。他出獄當天就接到上千個電話和短信,表達對他的良好祝願,並支持他維護牧民權益的鬥爭。

在紐約的《南蒙古觀察》負責人恩赫巴圖對本台記者表示,在中國內蒙古,草原土地糾紛和環境破壞是引發牧民抗議和群體維權的主要原因,

“牧民因為保護草場和抗議政府開礦而遭到鎮壓的事情很普遍。地方政府對牧民的抗議手段強硬。”

由於內蒙古草原的所有權法律規定模糊,牧民維權和保護家園往往無法可依。但是牧民們仍然不斷抗議軍隊和礦業公司非法侵占牧民的草場,反對政府官員非法侵占牧民的牧場,同時也抗議外來移民和礦業公司破壞草原和污染環境。恩河巴圖說,

“中國不是一個依法治國的國家,但是牧民還是希望在中國的法律框架內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但他們往往求告無門,法院也不受理他們的案子。”

據中國政府公布的數據,從2011年起,政府在內蒙古、新疆等主要草原畜牧區建立了草原生態保護制度。中央財政撥款130多億元,補助牧民禁牧,加強保護草原生態。內蒙古也在生態惡化的地區實行了禁牧措施。但恩河巴圖說,有些地方政府以保護和恢復牧場為由占用草場,把牧民遷走以後,讓礦業公司進入草場開始采礦。

江蘇無錫的民間環保人士吳立紅對本台記者表示,類似的情況不僅在內蒙古存在,在中國各地也都有,

“漢族農民也面臨同樣的困境,地方政府和企業狼狽為奸,侵占和污染農民的土地和水源,誰起來反抗就會遭到無情鎮壓。內蒙的牧民被判25個月的刑期,我當年被判刑三年。我當年出獄時,太湖周邊的老鄉也舉著標語到監獄去接我回家,這說明人心所向,老百姓心裡很明白誰是誰非。”

《南蒙古觀察》負責人恩河巴圖認為,內蒙古草原糾紛的主要原因是:國有土地和集體所有的土地界限不清。在中國農村,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都有土地使用證。但在內蒙古,當局卻對牧民要求得到草場使用證的請求置之不理。內蒙古牧民在法律上沒有得到像中國農民一樣的土地使用權。

(記者:高山;責編:嘉華 網編:郭度)

 

本新聞由自由亞洲電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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