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讀:林祖戀片多個信號顯示「被認罪」
廣東汕尾烏坎村維權領袖林祖戀被捕事件有新進展,汕尾當局舉行記者會時,播出一段林祖戀接受陸豐市檢察機關審訊片段時,他主動供認自己收受賄賂的事實。不但林妻不相信,內地律師分析時,亦發現林的片段有多個「信號」,顯示他是「被認罪」。
內地律師梅春來發現,每當林祖戀讀到各項的「各」字時,明顯是向前傾,努力辯認,而潮汕人都是說客家話,普通話都是嗑嗑吧吧的講,「其用意死怕都是你懂的」。
他又認為在內地的司法規律,凡刑事偵查階段即上電視認罪悔罪的,必有冤情。規律背後的理由是,如果案件罪證確切,司法部門有足夠信心回應公眾質疑,是完全不必要上電視,而需要上電視的,幾乎是沒有客觀性證據,故只好讓當事人親自上電視認罪,以堵天下之口。
《蘋果》記者訪問林祖戀妻子時,她表示不相信丈夫貪污,沒聽過,丈夫只說有做就有做,沒做就沒做,有就不能說沒有,沒有也不能說有。記者追問她林祖戀有否說過沒做過,林妻不斷點頭說是。
林妻說:「應該沒有做這樣的事,這是騙人的,他是非常清白的。剛有那個新聞,阿鑾貪污認案了,我的心裡感覺沒有做這種事,沒有貪污,有就有,沒有就沒有,有也不能說沒有,沒有也不能說有。傷心。他們冤枉他的,沒有的事他們冤枉他說有,這個就擔心。如果說是沒有貪污的,說有,這個就擔心。如果沒有的,他們不讓我們說,按照規矩來說,沒有就沒有。如果沒有貪污,然後說他有貪污,這就是逼壓的。」
內媒報道,林祖戀在審訊片段中向辦案人員坦承,「由於自己對法律知識的淡薄和無知,在民生工程中收受了回扣,以及在村集體購買資產中也收受了巨大的回扣,這點是我最大的犯罪行為。我在這問題上一定如實地向檢察機關投案自首,對這點我會如實坦白地交待。」
報道又稱,今年以來陸豐市有關部門陸續收到群眾舉報,反映烏坎村黨總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林祖戀收受賄賂。經過3個多月的初查,陸豐市檢察院於本月17日正式對林祖戀涉嫌受賄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經初步審查,林祖戀在擔任烏坎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利用工程項目建設管理的職務便利,在民生工程項目發包等環節收受賄賂,數額巨大,其行為已經觸犯刑法關於受賄罪的規定。
目前,林祖戀已被免去烏坎村黨總支部書記職務,其受賄問題正在進一步偵辦。烏坎村黨總支副書記張水金主持村全面工作。
(新聞由蘋果日報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