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三十多年來,中國經濟獲得了巨大發展,但是中國社會也出現了諸多問題。尤其是由於政治改革未能同步進行,官僚腐敗、公權濫用、貧富差距拉大等現象日趨嚴重,引發了強烈的社會不滿。人心思變,民眾對改革的要求和期待愈來愈高,但是改革的步伐卻受制於既得利益集團的阻撓,遠遠不能讓人民滿意。更為根本的是,人民自己雖然痛恨種種社會不公,但是對於如何改革造成不公的制度卻並未達成共識,以至民間推動改革的力量受到分化和削弱。體制外沒有改革的壓力,體制內就沒有改革的動力。如果中國社會亟需的體制改革一再受挫、停滯不前,公權腐敗、社會不滿將積聚到危險的臨界點,中國將再次錯失和平改良的機會,陷入暴力革命的動盪和混亂之中。
中共十八大報告表達了政治體制改革的堅定意願,習近平總書記在紀念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重點強調憲法實施,讓我們看到了依憲執政、深化改革的希望。當前,中國改革再次來到十字路口,中國社會尤其需要對改革的大是大非和總體方向達成共識,尤其是對現代文明所要求的民主、法治、尊重人權等憲政原則形成基本共識。為了提煉和凝聚改革共識,我們提出推進依憲執政、落實選舉民主、尊重表達自由、深化市場經濟、實現司法獨立、保障憲法效力等六項改革主張。我們認為,它們應構成所有理性公民所認同的改革共識。
一、推進依憲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