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聯邦律師公會會長為中國逮捕律師致中國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主任宋大涵公開信

Bundesrechtsanwaltskammer
Littenstraße 9 | 10179 Berlin

An den
Minister des Rechtsamts des Staatsrats
der Volksrepublik China
Herrn Song Dahan
No. 33, Ping´anli Xidajie
Xicheng District
Peking 100035
Volksrepublik China

尊敬的宋主任:
数天前,我们在北京举办了德中法制国家对话第十五届法律研讨会,期间进行了诸多富有启发性的会谈。我对贵方精心的组织与热情的接待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
几年来,德中共同举办的法制国家对话为双方定期进行坦诚布公且相互尊重的交流提供了契机。该对话在平等互信的基础上展开,通过讨论促进了德中两国之间的相互理解。基于两国间不同的文化、体制和发展,双方虽然都认可法制和人权是一个国家有效运转的重要特征,但对此却仍然有着各自不同的理解, 我们对此表示尊重。
然而,让我感到特别震惊的是,在德中法制国家对话结束仅几天之后,中国就有许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职员受到审讯、遭到逮捕、被软禁或者失踪。他们被指责组成“犯罪团伙”并“扰乱社会秩序”。根据媒体的报道,逮捕行动的依据是2015 年7 月1 日生效的《国家安全法》。
如您所知,德国联邦律师协会代表整个联邦德国的律师界,目前拥有16.4 万会员。作为德国律师界的代表,我们致力于确保律师的独立性,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际层面。唯有这种独立性能保证律师处于和法官及检察官同等的地位,并且得到平等的对待,从而能在法制国家履行自己的职责。在一个运转正常的法制环境中,独立的律师是不可或缺的一个群体,他们致力于国家法制的实现,并在一个法制国家中有效维护公民的权利,因而对形成良好的公民社会是一种绝对必要的存在。
我深为关切并想特别强调的是,律师这一职业不同于其它任何一种职业,其核心作用在于保障公民能够行使自己的权利。这就意味着律师必须能够自由地代理当事人的利益,即使在面对国家权力时也应如此。律师的独立性首先意味着独立于国家,不听从于国家命令。尽管我们两国存在差异,但有一点应当是我们始终所关注的焦点,即一个正常运转的、高效的司法制度会使一个国家及其社会和经济变得更为强盛。为此也需要一个强大的律师群体。
我恳切希望您能采取行动,使我们的同仁及其雇员立刻获释,使他们能不受干扰地从事自己作为律师的职业,能够代理并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律师对于公民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可或缺,而保障其权利得以行使则属于法制的一部分。
在此,我也对正在计划制定中的、旨在“整治”中国境内外国组织工作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法(草案)》表示担忧。公民社会的各种倡议与活动对一个法制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能为公民参与自己所在国家的发展提供机会,也有助于促进一个社会长期的和平与稳定。这些非政府组织旨在通过自己的工作为社会和国家的发展作出贡献,因而,对其工作作出限制这样的行为实在令人感到担忧 。
期待我们能继续进行富有建设性的对话。
致以友好的问候!
Axel C. Filges
2015 年7 月20 日于柏林

附件:德文信函PDF

連結: 
檔案: 
相關主題: 
人權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