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布特赦令 良心犯榜上無名

6月29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發布特赦令,指示特赦九類正在服刑的罪犯。備受外界關注的“良心犯”並不在這次特赦的範圍之內。
 
特赦九類正在服刑的罪犯,包括曾參加過抗日戰爭、“解放戰爭”和建國後歷次對外戰爭的,曾是國家級或省部級“勞模”或“先進工作者”的,因防衛過當或者避險過當而服刑的,年滿七十五歲、身體嚴重殘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等等。特赦令還規定,犯有嚴重罪行的罪犯,如貪污受賄、危害國家安全、暴力性犯罪的,將不獲特赦。也就是說,包括周永康、薄熙來等因“貪污受賄罪”而入刑的前領導人將不會被特赦。
 
 
 
外界普遍認為,在特赦令中規定“危害國家安全”者不能釋放,說明大批在押的政治犯也不在這次特赦的行列。
 
紐約大學法學教授、中國法律研究專家孔傑榮(Jerome A. Cohen)對本台記者表示,這樣的特赦不能解決中國司法制度不公正的問題:
 
“在中國,很多人被逮捕的時候並沒有合法手續。對那些有合法抓捕手續的人,釋放也不一定是真正的自由。有不少人出獄後精神狀態很不穩定。”
 
他提到了在被抓近四年後上周五第一次與家人會面的維權律師王全璋,表示像王全璋這樣為中國人權事業奮戰並因此備受牢獄之災和身心折磨的良心犯應該被立即釋放。
 
孔傑榮指出,近年來中國的司法制度在技術層面有所改進,例如全國人大通過多項與刑事犯罪有關的法律法規,最高法院出台相關司法解釋等,“但他們並沒有解決這裡面不公正的問題。這些不公不僅僅是針對異議人士的,還有對普通民眾的不公待遇。”
 
 
普林斯頓大學中國學社主席陳奎德則認為,這次特赦是一個良好的姿態,但還遠遠不夠,因為“人們期待的特赦當然應該是中國沒有一個良心犯和政治犯,(關押良心犯和政治犯)違反了國際普遍的公開法則,也是違反世界人權宣言和聯合國憲章的。”
 
他還呼吁,所有真正關心中國人權和司法制度不公的人,應該公開化、透明化地向中共施壓。“最重要地是揭露真相,把它(真相)放在陽光底下,這才是對中共最大的壓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危害國家安全這一類別下有分裂國家罪、煽動分裂國家罪、武裝叛亂罪、武裝暴亂罪、策動武裝叛亂罪、顛覆國家政權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等罪名。
 
因此,目前尚不清楚因為“尋釁滋事罪”被逮捕的在押“良心犯”和訪民,是否會被特赦。
 
自由亞洲電台實習記者艾石報道 責編:申鏵 網編:洪偉
 
本新聞由自由亞洲電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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