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觀察”吁中國廢止收容教育制度和任意羈押

正值中國立法機構全國人大開會期間,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日前呼吁中國廢止收容教育制度和其它所有形式的任意羈押。

總部設在美國紐約的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3月4日發新聞稿說,中國政府應該廢止不經審判就把性工作者關押2年之久的“收容教育制度”,並且廢除其它所有形式的任意羈押。

中國國務院1993年頒發的《賣淫嫖娼人員收容教育辦法》規定:“收容教育,是指對賣淫、嫖娼人員集中進行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組織參加生產勞動以及進行性病檢查、治療的行政強制教育措施。” 根據該辦法,公安機關不經法庭審判,就可以對賣淫嫖娼人員羈押六個月到兩年。

“人權觀察”中國研究員王亞秋3月5日向本台記者指出,這種政府未經審判就隨意羈押人的做法,既違反中國憲法,也違反國際人權法的規定。被收容教育人員,還常常遭受虐待。

“它其實不是像國務院出的那個條例一樣,目的是教育人,其實它沒有教育人,只是強迫人勞動。我們以前出了個報告,裡面有很多收容教育所的情況,比如對她們的虐待、折磨,這都是違反人權法律的。”

北京律師程海認為,中國國務院推出的《賣淫嫖娼人員收容教育辦法》,還違反了中國《立法法》的規定。

“因為按照中國憲法的規定,還有《立法法》的規定,對人身自由的限制,只有法律才能規定,就是全國人大通過法律形式。其它機構,國務院、各部委都無權作出這樣的決定。”

程海認為,公安機關根據國務院的條文,對很多不夠成刑事犯罪的人限制人身自由2年,超過了《刑法》對輕微刑事犯罪的處罰,這種無罪重判、重罰的做法,除了程序上違法以外,也是極不公平的。

“人權觀察”中國研究員王亞秋指出,除了“收容教育”,中國還應該廢除其它所有形式的任意羈押。

“比如說,現在經常使用的監視居住,也不經審判,就可以把人羈押至6個月。然後把雙規廢除之後,又出現了一個‘留置’,這也是任意羈押。還有把上訪的人關進黑監獄,這種都是任意羈押。還有新疆的再教育營,這個是大規模的、完全沒有法律依據的任意羈押。”

現在美國的法律學者滕彪認為,中國關押法輪功學員和其它宗教團體的“法制教育中心”、“法制學習班”,和收容教育所的性質是一樣的。

“實際上也是一種法外的監獄,沒有經過任何的司法程序。”

《新京報》3月5日報道說,廣東政協委員朱征夫關於廢止收容教育制度的提案今年1月得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答復說,“通過調研論證,各有關方面對廢止收容教育制度已經達成共識,啟動廢止工作時機已經成熟。”

滕彪認為,如果其它形式的任意羈押仍在中國廣泛存在,僅廢止收容教育,其進步意義將非常有限。

(記者:林坪 責編:申鏵 網編:瑞哲)

本新聞由自由亞洲電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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