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黃思敏被禁出境 維權危害國家安全?

在709大抓捕中被約談傳喚的律師黃思敏,過去三年一直被限制出境。種種跡像顯示,當局短期內不會批准她離開中國。另外,她尋找執業機會的努力也一再受阻。
 
過去三年一直無法離開中國國境的黃思敏周一(9月3日)從廣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人員口中獲悉,當局對她的出境限制已延期到今年十一月。
 
黃思敏:“他說這大概三個月會續一次,叫我三個月後回來再查詢。我個人的情況是,從2015年6月到現在都沒法出境,因為查到被限制了。”
 
“危害國家安全”是當局不讓黃思敏出境的理由。黃思敏認為這說法缺乏法理依據。
 
黃思敏:“當時限制我的時候,我也沒有收到任何法律文書,告訴我因為什麼被限制,依據那條法律被限制,也不知道是哪個機關限制我的。從來都沒有書面通知我。”
 
去年八月,黃思敏原來執業的律所在當局壓力下不再聘用她。轉往廣東執業的計劃也由於司法廳不開具文書而泡湯。其後湖南長沙一家律所本已接收黃思敏,但當地司法廳卻聲稱沒有收到黃思敏的檔案材料,早前更約談長沙律所姓蔡的負責人,要求解聘黃思敏。
 
黃思敏:“三、四月份,後續還有幾次,都約過蔡律師說,不能讓我轉過去。蔡律師沒有答應。希望他們能依法辦事吧。我現在的檔案就在湖南省司法廳,希望他們能通知我去交剩下的材料,這樣才能辦執業證。”
 
透過申請政府公開信息, 黃思敏發現湖南當局早在今年一月已收到相關材料,目前她正了解為何跨省異動相關手續會出現波折。
 
在香港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總干事陳悅表示,限制出境是當局對付維權律師的慣用伎倆。
 
陳悅:“雖然她(黃思敏)不是當時(709案)最敏感的律師,但她一直以來都接了很多維權的案子,對於她的限制使她失去出境自由,與外界失去聯系。現在連轉所的過程都還沒完成。其實黃思敏是很難到新的律所執業。”
 
在709案中經歷羈押和取保候審的律師王宇,三個月前也曾被內蒙古自治區當局 “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由,口頭拒絕辦理護照。
 
特約記者:高鋒  責編:申鏵  網編:洪偉
本新聞由自由亞洲電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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