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團體發布報告 兩三百萬維吾爾人遭中國拘禁

“中國人權捍衛者”8月3日發布與專注平等權利的非政府組織聯手撰寫的報告介紹,關注中國法外拘留的情況——維吾爾人及其他少數民族被關押在“再教育營”中以及中國未能執行《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條款第五條的“子”(在法庭上及其他一切司法裁判機關中平等待遇的權利)、“醜”(人身安全及國家保護的權利以防強暴或身體上的傷害,不問其為政府官員所加抑為任何私人、團體或機關所加)和“卯”(其他公民權利)項。
 
報告特別指出,拘押維吾爾人的“再教育營”存在於中國司法系統之外。中國政府官員及警察在沒有經過司法程序的情況下抓捕維吾爾人、限制他們的自由。再教育中心沒有明確“服刑”期限。中國當局甚至會采用強迫失蹤、酷刑等侵犯人權的手段拘押大批公民,尤其是維吾爾人。
 
報告表示,針對新疆的帶歧視性維穩措施是響應中央高層要求,因為新疆的宗教穩定與國家控制對“一帶一路”至關重要。
 
 
本新聞由自由亞洲電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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