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促北京落實官員財產申報

在北京“兩會”召開前夕,澳門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周三(3月1日)致函當地的全國人大代表,提出多項訴求,希望他們代為轉達,其中包括守護憲法,以及協助中國推動增加官員財產透明度的“陽光法案”。
 
公開信由澳門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吳國昌及區錦新發出。
 
修憲與刪除中國國家主席任期限制近期引起各界輿論反彈。議員吳國昌促請澳門全國人大代表挺身守護憲法。
 
吳國昌:國家主席和副主席的任期可以是無限的。這個提議我們覺得是一個退步。希望他們(澳門全國人大)理性監視一下。
 
此外,兩名民主派議員指當權者以國家機器,對維權人士及異見人士進行政治迫害,促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啟動機制,清除侵犯人權的惡法,並且就六四天安門事件展開獨立調查。
 
公開信另一重點是要求澳門全國人大代表促進論證超過20年的“陽光法案”。
 
吳國昌:把官員財產利益公開。國民有權利用這正式公開的資料去監督,而不是僅僅靠官僚和黨政系統找一些貪污腐敗的問題出來。這樣找問題牽涉了政治和派系鬥爭。
 
中國大陸在1995年頒布規定,縣級以上的領導干部必須申報收入,但成效一直不理想。現在大陸官員申報財產,只限個人,不包括其他家庭成員。申報內容提交給中紀委,公眾也無法查閱,大陸民間也一直有聲音要求制定“陽光法案”,增加官員財產透明度。
 
廣州中山大學經濟學系教授林江認為,比起僅僅依賴中紀委查處違法官員,“陽光法案”具有正面意義。
 
林江:如果由紀律檢查機關來做審查,它們是否會把官員申報的材料原原本本公開,又是否會選擇性處理呢?
 
至於陽光法實施後能否起到預期效果,林江認為將取決於落實細節。
 
林江:財產管到什麼程度?是否所有財產都要公開?公開的方式是什麼?由官員直接把材料放到網上,還是先向比如說國家監察委去公開,然後由國家監察委經審查後再放上網?如果公開的人越來越多,公眾覺得某某官員財產與職務不相稱,那麼向誰投訴?是不是都要去立案審查?
 
特約記者:高鋒 /  責編:石山/寇天力 / 網編:安克

 

本新聞由自由亞洲電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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