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過勞台灣 30多位學者發起連署反對勞基法修惡
勞基法修法引發無止境的勞團抗爭,三十餘位學者今(4)日發表連署聲明反對《勞基法》修惡,學界要求:執政黨立即停止修法並強調,《勞基法》修正案攸關全國勞工工作與休息的基準規範,對國人勞動、家庭與社會生活,乃至於經濟發展都有著深遠的影響,而此次修法所帶來的絕對是一個過勞的台灣。
2017年12月4日晚間,攸關全國勞工權益的《勞基法》修正案,在幾次「停止討論」的表決以及場外示威群眾的抗議聲中,通過了立院衛環與經濟聯席委員會的「審查」。
執政的民進黨宣示將於一個月朝野協商冷凍期後的臨時會中,迅速通過二、三讀完成修法,執政黨粗糙、完全傾向資方的立法,不僅加重了台灣勞工過勞的惡夢,更嚴重傷害《勞動基準法》的立法精神;我們共同的主張是:執政黨應立即停止此一修法!
連署學者表示,《勞基法》修正案,執政黨最核心的理由是所謂:「給企業彈性,以提昇競爭力」。 於是將勞基法做了變動:(1)休息日加班自「做1算4」、「做5算8」改為「核實計算」。(2)每月加班時數上限自46小時延長至54小時,三個月內加班總數不得超過138小時。(3)輪班休息間隔自11小時減少為8小時。(4)「7天應有1天例假」改為可調移為「14天有2天例假」,而「可連續工作12天」。
學界表達反對修正的理由是:
第一、反對休息日工時核實計算。2016年《勞基法》修法中設計出休息日加班「做1算4」、「做5算8」的規範,是透過以價制量方式,來降低勞工的加班時數,是落實全面「週休二日」的過度手段。如果貿然改為「核實計算」,將完全破壞落實週休二日的修法目的,導致休息日與一般可加班的休息時間無異,毫無降低工時、改善勞工過勞的效果。我們完全可以預見台灣工時必然再度攀升,過勞現象必將急遽惡化。
第二、反對提高加班時數上限。台灣勞工過勞的根源除了總工時過長之外,也來自短時期的密集加班。此次修法若放寬每月加班時數上限至54小時(可於三個月內調移),將惡化勞工密集加班與過勞狀況。
第三、反對輪班間隔降為8小時。實務上,若將三班制的勞工輪班間隔降至8小時,將導致不穩定的排班(即所謂「花花班」)成為法令上明文允許之事,嚴重影響勞工的身體健康。更何況有太多公衛與職安的科學證據已經證明,輪班間隔過短對勞工有致命的危害。
第四、反對放寬7休1。「7天應有1天例假」為《勞基法》1984年立法以來所明定,其目的是為了保障勞工最基本的身心健康。若修法容許放寬7休1,不僅剝奪勞工基本休息之權益,也違「例假」之「定期、固定」概念,使其淪為不確定之休息。與上述二、三點一樣,短期集中工作缺乏恰當休息,對勞工與整體社會必會帶來嚴重傷害。
學界指出,此次修法除了會導致工時變長,更將令勞工因短期密集工作缺乏喘息的過勞現象急遽惡化,而休惡《勞基法》是否真能如執政黨所言「提昇競爭力」,事實上也毫無評估。
企業於市場競爭中需要彈性,舉世皆然;然而,所謂企業運作的彈性,不應直接等同於毫無節制的使用勞動力,否則將造成整體社會的負面效果。姑且不論過勞直接造成工作傷害,導致個別家庭破碎的問題,事實上台灣少子化現象所帶危機(年金來的重大社會、教育體系無法維繫,整體社會生產力下降),其根源正在於一個過勞的工作環境。這個危機業已衝擊台灣社會,若將《勞基法》繼續修惡,未來勞動人口持續下降,對提昇台灣競爭力有何助益?更何況社會經濟學者也已指出,台灣競爭力之提昇若仍以剝削勞工、而非以提昇技術與管理能力為路徑,根本是開錯藥方。
而發起這項連署的學者專家多達33位,包括了王金壽(成大政治系教授)、王舒芸(中正社福系副教授)、吳明孝(義守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系助理教授)、吳豪人(輔大法律系副教授)、杜文苓(政大公行系教授)、周 平(南華應用社會系副教授)、林佳和(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敏聰(台大物理系特聘教授)、邱文聰(中研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員)、邱花妹(中山社會系助理教授)、邱毓斌(屏大社發系助理教授)、姜貞吟(中央大學客家社會人文研究所副教授)、涂予尹(淡江公行系助理教授)、莊雅仲(交大人文社會學系教授)、陳宜倩(世新性別所教授)、陳尚志(中正政治系副教授)、陳秉暉(職業醫學科住院醫師)、陳保中(台大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特聘教授)、陳政亮(世新社發所副教授)、陳昭如(台大法律系教授)、黃厚銘(政大社會系副教授)、黃國超(靜宜台灣文學系副教授)、黃涵榆(台師大英語系教授)、萬毓澤(中山社會系副教授)、管中祥(中正傳播系副教授)、劉梅君(政大勞工所教授)、劉靜怡(台大國發所教授)、鄭斐文(東海社會系副教授)、盧孳豔(陽明大學社區護理研究所教授)藍佩嘉(台大社會系教授)、顏亮一(輔大景觀設計系副教授)、顏厥安(台大法律系教授)、蘇彥圖(中研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員)。
本新聞由新頭殼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