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終審法院批准黃之鋒三人上訴 聯合國表關注
香港三名學生領袖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2014年9月衝擊政府總部引發了震驚國際的雨傘運動。三人早前因律政司上訴被改判即時監禁。香港終審法院星期二批准三人就刑期覆核上訴,明年一月十六日聆訊。聯合國人權專員也發聲明關注雙學三子案件。
早前獲准保釋的黃之鋒和羅冠聰二人星期二早上則在香港眾志成員和支持者陪同下到終審法院應訊。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認為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和存在四大爭議,包括上訴庭是否有權力推翻原審裁判官判刑時的事實基礎,以及黃之鋒案發及判刑時未滿21歲等因素,判刑時應否考慮犯案動機,包括「公民抗命」,同意案件嚴重不公,因此批准三人就刑期覆核上訴,明年1月16日聆訊,預計審一日。被囚80多天的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隨後提出保釋申請,獲准以五萬元保釋。
周永康中午與黃之鋒、羅冠聰一起步出法院,他除了感謝親友的支持,還多謝一人。
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我覺得要多謝袁(國強)司長,因為他,我覺得今次有如此奇妙旅程,其實是多得袁國強司長,我相信在懲教署學習到很多不同事情,亦多謝他讓我們再次有機會,令到例如司法公正、公義,是否可以被實踐和被看見,我認為全世界都非常關注,今次案件未來如何審判,我相信如果沒有他,我們沒有這機會。」
黃之鋒還對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專家日前發表聲明,呼吁香港終審法院按香港在國際人權公約下的義務處理上訴,表示感謝。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說:「證明今次審訊與香港雨傘運動以來,由審訊、判刑到終審法院未來一月的判決,我相信這件事都是國際社會非常關心和關注。非常多謝聯合國人權專家發表的聲明,令大家明白香港在爭取民主自由路上並不孤單。」
黃之鋒對上訴成功持審慎樂觀的態度去。 「因一月十六日如維持原判,我們三人都要返回監獄『找尾數』,無論如何會以平常心看待。」
三人在2014年9月衝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被控「非法集會」及「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罪,黃之鋒及羅冠聰原本被判社會服務令,周永康判緩刑。律政司袁國強其後申請刑期覆核,三人八月份被改判即時監禁六至八個月。
特約記者:陳槃 責編:安克 網編: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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