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北海蔣萬芝獲釋 百余村民到場迎接

之前被以侮辱、誹謗審判人員的罪名處以司法拘留10天的廣西北海市民蔣萬芝6月25日獲釋,合浦縣沙田鎮百余村民到場迎接。蔣萬芝表示,他不懼坐牢,會繼續進行相關控告,希望推動當地的法治進步。

廣西北海居民蔣萬芝,因在起訴合浦縣公路管理局及合浦縣水產畜牧獸醫局的過程中,不滿法官違法審案,發表批評言論,而被法院以“不當言論侮辱、誹謗審判人員,嚴重損害法官名譽,侵害了法官的合法權益”的名義司法拘留10天,6月25日拘留期滿。

當天上午,合浦縣沙田鎮百余村民集體前往迎接蔣萬芝。北海的高先生向本台表示:“蔣萬芝在北海住,但是他人原來是沙田人。因為當地的一些行政官司,村民都支持他,因為他為了老百姓的利益和官府抗爭。他因為被法官陷害進了牢房,很多人同情,關心他的事,今天他出來就很多人迎接他回來。”

從現場視頻可見,百余名村民簇擁著蔣萬芝從合浦縣拘留所一路離開,而在離開前,蔣萬芝在拘留所門前一邊高舉拳頭,一邊高呼:“人民必勝,正義必勝”。現場的警察則出手阻攔。

蔣萬芝當天接受本台采訪時表示,他起訴合浦縣公路局的原因是325國道被人樹立了兩根柱子,導致經常發生車禍,他向法院入稟要求予以拆除,獲得勝訴,但柱子卻遲遲未拆,他認為公路局不作為,於是將他們起訴至法院,但開庭當天,公路局僅派了兩名律師出席,並不符合規定,他提出異議,法官卻不予采納。

蔣萬芝說:“主要是在325國道,有人在那裡立了兩條頂天立地的大柱子,造成車禍已經三起。告公路管理局,第一,公路管理局沒有提供材料,法院應該判他敗訴,但是法院沒有判;第二,告行政單位,行政單位負責人一定要出庭,或者相關的工作人員出庭,才能委托律師,但是公路管理局沒有按照法院的傳票,只安排兩個律師出庭,這是違法的,但是合浦法院允許他這麼做。”

蔣萬芝表示,被拘留10天並不會令他退縮,他還將會繼續此前的控告,希望能以不斷的努力推動當地的法治進步。

 

(特約記者:揚帆 責編: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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