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檢法三部門發布新規:有權收集個人電子數據

據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9月20日發布的消息,中國的最高法、最高檢和公安部日前聯合下發《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審查判斷電子數據若干問題的規定》。按照《規定》,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依法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電子數據。尤其當電子數據面臨被篡改或滅失等“危險”時,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或檢察長可批准對其凍結保全。中國官方媒體的報導說,上述《規定》可進一步規範電子數據的收集提取和審查判斷,提高刑事案件辦案質量。

(新聞由自由亞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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