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司法獨立不保?港版國安法擬設「國安法庭」禁止外籍法官審案
中國人大不顧香港民意強行制定「港版國安法」,引起國際關注。有知情人士指出,「港版國安法」上路之後,中共計畫禁止香港外籍法官審理國安案件,此舉讓外界擔憂香港的司法獨立性恐將不復存在。
根據《路透社》報導,提出禁止外籍法官審理相關國安案件的人是香港區人大代表陳曼琪,她在會議中建議在香港法院設立專屬的「國家安全法庭」,法官全部中國籍,必須無外國居留權。而香港在英國殖民時期,施行的是「普通法」(英美法系)制度,有別於中國執行的社會主義法制。1997年回歸之後,中國政府為讓港人以及外資安心,祭出「一國兩制」,香港得以沿用原有法律體系,保證「司法獨立」,幫助維持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的法治信譽。
香港的法官並沒有國籍限制,是依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92條:「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應根據其本人的司法和專業才能選用,並可從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聘用」。目前香港終審法院共有23名法官,其中15人是非常任的外籍法官,分別來自英國、加拿大和澳洲,但在港版國安法推行之後,他們將不能處理涉及國安的案件,但其他民事、金融等案件則不受影響。
對此,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者陳弘毅不以為然表示,相信大多數香港市民都不希望國安法改變香港原有的審判制度,香港大律師公會」也批評,中共在未經諮詢以及當地立法審查的前提下研擬制這項法案,已引起香港和國際社會的嚴重不安。前香港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則表示,早在2018年相關法案就已在澳門實施,與國家安全有關的案件一律由中國籍法官審理,他說:「我相信這是一個很好的參考」,
另外,《路透社》報導引述消息人士透漏,在「港版國安法」下,香港將出現中國中央和港府安全機構。但「港版國安法」的內容,仍可能進行修改。中國至今並未提到「港版國安法」的完整立法工作何時完成,但有中國人大代表指出,「港版國安法」很有可能在9月香港立法會選舉前頒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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