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男子“翻牆”罰款五百元 輿論嘩然黨媒也抨擊

中國大陸互聯網用戶一般無法自由使用各類國外網路服務。網民必須使用虛擬私人網絡,也就是VPN,才能突破審查。陝西一名網民近日因使用VPN“翻牆”,被罰款五百元人民幣。不少網民都抨擊當局的手法,就連黨媒“環球時報”的主編也罕見發聲批評,認為不能把“翻牆”與違法相提並論。

被罰的陝西安康市網民姓楊。當地漢濱公安分局周二(19日)通報,他從去年九月開始在手機上安裝兩款VPN軟體“翻牆”,“建立非法渠道進行國際聯網”,按照“規定”對他進行警告並罰款五百元人民幣。

上海的網民馬亞蓮和不少大陸網民一樣,強烈關注事件。

馬亞蓮:“在我們這個國家罰他500塊錢還算輕的,是他們‘網開一面’的,當然這個‘網開一面’我是打雙引號的。如果把他拘留了不是性質更嚴重嗎?這個人吃的苦頭不是更大嗎?如果行政拘留最長可以15天,刑事拘留最長可以一個月。”

有網民甚至擔心當局下一步會全面禁止人民翻牆。黨媒“環球時報”也罕見抨擊當局。 經常翻牆的總編輯胡錫進在微博發文,反對把網絡“翻牆“定性”違法“,他說防火牆存在有其現實必要性,但人們出於各種原因”翻牆“也應被視為合理,非法的帽子不能亂扣。他說,中國處於特殊時期,社會需要管理,但也需要彈性和活力。

馬亞蓮: “環球時報這次會出來發聲,說明他們也覺得這些公安做的太愚蠢了。而且難道環球時報不翻牆嗎?因為他們報社的很多員工肯定也要翻牆,如果他們翻牆也要被抓他們會怎麼辦呢?我覺得環球時報在這件事情上是有一點同感之心。”

網民質疑為何只有官員能翻牆

隨後,陝西漢濱公安的官方微博刪除了“翻牆”違法的公告,以及涉事網民的照片。

據保守估計,目前中國網民使用VPN的人數有兩、三千萬。有些大陸學者會使用VPN連接國外圖書館下載資料。有互聯網專業背景的人要自學技術,自己搭建VPN平台,並不困難。

這次當局是引用《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向網民罰款。這項規定早在1996年已經發布,但以往很少執行,直到三年前,當局才開始透過執法取締網絡“翻牆”。當年工信部曾展開為期一年多的清理,把未經批准的VPN服務下架。

台灣關注中國人權聯盟理事長楊憲宏質疑當局處罰“翻牆“網民違反憲法。

楊憲宏:“環球(時報)說很多事情不外乎彈性,這是胡扯的。沒有什麼彈性。官方用‘翻牆’或沒有‘翻牆’的方法去看網路沒有違法,人民也可以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有沒有說人民不能上網?沒有。(憲法)也沒有說政府可以隨意刪帖。”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經常在推特發言,據說擁有超過30萬粉絲,“罰款”事件曝光後,有網民把趙立堅和另一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翻牆到推特發文的截圖,轉發漢濱公安分局,要求跨省抓捕這些官員。

 

記者:高鋒  責編:胡力漢  網編:瑞哲

 

本新聞由自由亞洲電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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