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滲透」有立法必要 陸委會:境外敵對勢力不限中國
大陸委員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今(28)天強調,「反滲透法」草案主要是針對境外敵對勢力,但不僅限於中國,而且法案的提案權也不限於行政機關(如行政院),只要提案程序完備,行政部門都會尊重。在先進民主國家中,對於境外勢力在其境內從事滲透、破壞干預的行為,通常都會採取法制作為加以因應,目前共有8個版本付委,在整合方面,確實遇到很大的挑戰。至於「反滲透法」沒有主管機關的問題,邱垂正則舉例「國安法也沒有主管機關啊」,但為了國家安全著想,我們確實需要該法的保護。
邱垂正下午在例行記者會中,做了以上表示。他說,眾所皆知,中共對台的統戰滲透、分化干預是極為嚴重的,特別是在今年提出習五條後,兩岸情勢發生了重大的變化。中共主觀意圖影響台灣的選舉及危害我們的社會秩序變本加厲。面對中共不放棄併吞台灣的企圖,利用台灣自由開放的環境,製造社會紛擾,危害我們民主體制的正常運作,我們正處在境外敵對勢力威脅的最前線,更有必要強化法治,以維護國家安全,以及自由、民主的憲政持續。
至於反滲透法草案對「境外敵對勢力」的定義,邱垂正引用陸海空軍刑法,其中提到的「敵人」定義為中華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或團體,刑法、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等現行相關法制也明文使用「境外敵對勢力」,也因此「反滲透法」草案是參考既有法制的相關用語進行規範。
邱垂正強調,「反滲透法」草案正可以積極結合相關法規,強化我們的法律基礎,我們也感謝朝野各黨團提出不同版本的修法草案,目前已有八個版本付委,由於他們的規範設計有些是採禁止制,有些採登記制,還有許可之揭露,因此,尚有待整合,我們確實在努力中,但也遇到很大的挑戰,要如何整合適用現行的相關法律包括:遊說法、政治獻金法及選罷法等,這些銜接適用也有待討論。
為反駁外界對於「反滲透法」草案是草率提出的說法,邱垂正指出,我們最近三個月以來,行政部門和立法部門一直都在共同研議而且參採各界的意見,反覆協商推出由執政黨團所提出來的草案,陸委會贊成該草案的立法,但我們也尊重立法院的審議的程序。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日前公布「反滲透法」草案的12條條文內容,草案明定,任何人不得接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捐贈政治獻金或影響選舉罷免、公投行為,違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也不得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方法擾亂社會秩序,或妨害合法舉行集會、遊行,違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今天上午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開公聽會,明天在立法院會中,將要求逕付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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