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參眾兩院外委會通過香港人權法案 將制裁認證黑警

在香港反送中運動延燒,港警使用過當武力引起國際關注,美國聯邦眾議院、參議院外交委員會25日相繼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 of 2019),要求美國總統制裁破壞香港自治、嚴重侵犯人權的香港人與中國人,並每年點名、制裁香港侵害人權人士。
 
眾院委員會在會議上討論包括《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保護香港法案》(Protect Hong Kong Act)等法案,對於北京當局干預香港事務,以及香港警察對示威者使用「令人不安」的過份武力,表示譴責。
 
美國國會編號HR3289的《香港人權法案》中,指示各部門評估香港的政治發展,是否有理由根據美國法律改變香港的獨特待遇,強調香港雖然是中國的一部分,但法律與經濟體系在很大程度上是分開的。美國國務院應每年向國會報告,香港是否足夠獨立於中國,以證明其獨特待遇,也應評估中國是否侵蝕香港《基本法》所保護的香港公民自由和法治。
 
另外,法案也要求美國商務部,每年向國會報告中國為利用香港逃避美國出口管制與制裁所做的作為。如果香港修改其法律,允許《逃犯條例》修訂通過,美國總統應向國會評估,是否退出美國與香港的引渡條約,以及需要採取哪些行動來保護美國公民和國家安全利益。美國務院也應允許具有其他資格的香港居民獲得在美國工作或學習的簽證,即使申請人因參加某些支持人權或法治的非暴力抗議活動而被捕;而總統應向國會報告負責誘拐與折磨在香港行使國際公認人權的人的個人名單,禁止此類人員進入美國,並對他們實施制裁。
 
備受矚目的《香港人權法案》分別有37位眾議員與22位參議員連署,共同提出法案的共和黨籍眾議員史密斯(Chris Smith)在會中提出修正版本,要求美國總統在法案通過180天內,以及每年要點名、制裁侵害香港人權的人士,獲得議員一致表決通過。下一步將在國會全院進行表決,通過後待美國總統簽字後,就正式成為法律生效。目前預估最快將在10月下旬進行表決。
 
提案發起人之一共和黨眾議員史密斯(Chris Smith)表示,美方對於破壞香港人權、自治者的制裁手段,包括凍結他們在美資產,取消他們及其直系親屬入境美國、獲得假釋或享受任何「移民與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的相關福利,現有的簽證則可能被撤銷。
 
本新聞由新頭殼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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