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排名第二 台灣新聞自由嗎?
5月3日是聯合國訂定的世界新聞自由日。在此前夕,無國界記者組織發布“2019全球新聞自由指數”,台灣首次從亞洲國家排名第一的寶座,退居到韓國之後,成為“亞洲第二”。為什麼台灣的排名下降?台灣的新聞自由狀況如何?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專訪了多名台灣記者、學者,聽聽他們怎麼說。
“之前報新疆醫生的新聞,然後不到一天就被下架了。是我自己發現不見,去問的。聽說我的主管還被懲處……”
接受自由亞洲電台采訪時,希望經過化名、變聲處理的平面媒體Y記者,坦言對台灣新聞自由環境感到悲觀。
台灣記者:報導中國敏感議題遭下架、調職、懲處
這要從他在第一家電子媒體的經歷說起。當時他報導維吾爾醫師安華,自爆曾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在中國被迫執行活摘死囚器官。Y記者自認已經盡量刪除批評中國政府的內容,而且在報題和制作好驗帶的時候,都經過3位主管嚴審,才被刊登在公司的臉書和官網,最後卻慘遭“夭折”。
Y記者:“我還有刻意加上(中國官媒央視專訪)中國大陸衛生部(官員)承認他們曾經有摘過死囚器官的訪談,為了佐證安華說的是事實,就是盡量做好平衡報導,結果還是不行,就不能露出。不到一天已經有60萬個人看過,可能主管覺得害怕吧,之後我發現那間電視台有跟中國大陸的電視台合作。”
看到公司要求同事做以新聞包裝廣告的“業務配合新聞”後,Y記者決心跳糟到另一家電子媒體。不過,他查覺在新公司做完《假孔子之名》紀錄片導演的專訪之後,陸續出現一些狀況。
Y記者:“也是訪問她個人故事,以電影為主。那個電影是講孔子學院的事情。後來最上層主管問,怎麼會做這個題目?但是沒有被下架,只是對我的印像就有點不好了。因為最上層的總監只要有點覺得奇怪之後,下面的主管就會開始質疑我。然後就覺得我專門搞事!”
之後主管便以“不須外出采訪”為由,將他調職,最後公司發配他去做網頁小編,只能改寫別人的新聞,Y記者覺得采訪權被剝奪而離職。
21歲、還在大學半工半讀的周子愉,有3年專題記者經驗。周子愉接受自由亞洲電台采訪透露,他碰到有生以來第一次新聞被政治審查,是在前一家電視台連線專訪曾被中國政府秘密綁架、最近逃亡到台灣保命的香港銅鑼灣書店老板林榮基。
周子愉回憶當時的情形:“當時他(林榮基)告訴我的原因是因為他要出版一本叫有關習近平的情史,之前可能因為風聲走漏,然後他就被抓了。但那則新聞最後被壓下來了,因為,當時的電視台(主管)就告訴我說,第一個因為證據不充份,他的意思是說,除了林榮基之外,並沒有人能夠證明這一點。第二個原因是說,因為當時他們那家電視台的節目,有過度報導、批評或評論有關習近平、江澤民的一些事情,所以使得他們電視台的記者,沒有辦法進去當時在北京舉行的特習會現場采訪。”
周子愉說,他到第二家電視台工作後,采訪香港社運青年黃之鋒,報導柯文哲涉嫌強摘器官疑雲,和英國人權工作者在台灣被匿名信件威脅等敏感專題,都沒受限。不過,最近高層易主,新團隊直接下條子列明哪些人可以采訪,哪些人不能采訪。
周子愉認為,媒體沒辦法只從廣告賺錢,轉而向財團和政府部門接業務配合專案,如果新聞、評論或政論節目批評到當權者,當權者可能以斬斷業配標案,逼媒體屈從,達到控制輿論方向的目的,這是國家透過隱形暴力消彌新聞自由的手段。
另外,周子愉提到,很多媒體背後老板到中國投資,或跟中國政府旗下官方媒體合作制播影視節目,像中國官媒央視台北辦公室,或央視等部份中國媒體節目攝影棚,就進駐在台灣的電視台。“聽命中國政府某種程度政治審查,不是由共產黨直接派人來控制。”
周子愉分析,台灣不單純是內部政治統獨立場影響新聞自由的問題,很多媒體財團同時跟台灣政府和跟中國政府拿好處,而中國政府又擺明並吞台灣的企圖。
台灣記者:美國立法執行“外國代理人登記法” 台灣呢?
周子愉:“CNN不會因為罵特朗普,政府就用標案施壓說你不能去罵特朗普。FOX NEWS(福克斯電視台)也不會因為今天立場明顯保守而被怎樣對待,並沒有,他們立場就是分明,但是他們唯一的價值就是我們今天都是以美國為一個國家嘛,他不會去為哪個國家代理人服務,同樣他也不會被一些政府意識型態所操控,因為他們就是獨立的個體。”
自由亞洲電台向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秘書長陳益能查證,有沒有接獲過記者投訴新聞被審查、下架的情況,他的回答耐人尋味。
陳益能:“沒有接到說有誰說我今天寫了什麼東西,老板不讓我寫,然後來投訴。如果是這樣的話,每天不曉得有幾百、幾千個投訴會跑到這邊來。不是這樣運作的。”
陳益能說,當記者報導一則新聞,業務部過來說,跟這則新聞有關的廣告主買了很多廣告,新聞能不能改為如何如何處理,這就是對新聞自由的很大傷害。而很多“成功的審查”是自我審查,記者清楚認知媒體工作的“台性”,就像不會在很“藍”、很喜歡韓國瑜的電視台,去做蔡英文很好的新聞。
陳益能:“你的自由的失去,其實都是在前面這一段,也就是說,在那種暗示的、默契的,或者是彼此預想認知的這種游戲規則裡面,它是潛移默化的。”
去年底爆發花蓮縣長利用公家預算大規模收買記者私下搜集、彙報輿情的重大醜聞,知名媒體幾乎全部淪陷,花蓮記者集體去職。台灣記協當時譴責這14名記者,嚴重違反記協的“新聞倫理公約”。
陳益能分析,花蓮是全台灣面積最大行政區,一名駐地電視台記者要負責全花蓮的新聞,若同時間花蓮南北兩地各發生大事,根本無法顧及,記者之間自然形成互助網路,共享新聞稿件。當公司沒辦法提供足夠資源,讓記者獨立完成工作,記者重度依賴同業和消息來源,就容易成為致命弱點。
陳益能提到,記者每天平均工作12小時以上,尤其媒體降低成本,要求記者大量采寫即時新聞、獨家新聞,評比一則新聞能為新聞網頁帶進多少點閱量,“糟糕的勞動環境,造成新聞品質失控”,必須受到正視。
陳益能:“比方說標題殺人這個狀況好了。對於一個記者或說一個編輯下標的時候,他面臨的選擇有時候可能是,我這樣下我可以多300個點閱,可能這個月我就可以多帶我的小朋友去吃一頓好吃的。”
學者:新聞自由各自表述 媒體“公共性”正在消失
輔仁大學新聞傳播學系助理教授陳雅惠,正在研究新聞工作者如何利用傳播工具經營人脈、累積社會資本。她已訪談10多名記者發現,新傳播工具,像是網路直播、臉書、推特等自媒體發達,和新聞Line群組、微信群組等的廣泛使用,讓記者產生焦慮。
陳雅惠說,如今人人都能當“公民記者”,靠一支手機采訪報導,在自媒體發表觀點,透過加臉書、加微博、加Line等,即時接觸知名人士發出的一手消息。記者的對手,不再只是同業,為搶發獨家、爆料,沒時間查證,以聳動標題吸引眼球、衝流量。新聞自由和民眾知的權利,往往被濫用,作為不求真相、搶快播報的“擋箭牌”,形同“一種新聞自由,各自表述”的怪像。
陳雅惠提到,媒體肉搏競爭氛圍下,有些媒體工作者表明接受“新聞自由”排到“組織生存”的價值後面,還提到采訪報導,既要顧到長官的人情、人脈,迎合消息來源、網友、消費者,甚至做連線報導時,必須取悅群眾,才能夠安全脫身。
陳雅惠:“他(受訪記者)就說,在現場,有一些群眾聚集的時候,事實上他們都會盯著外派主持人怎麼去描述他們集會、聚集的目的。只要不符合群眾們期待的立場,他們會把他們的麥克風搶掉,會動手腳 。”
陳雅惠認為,很多新聞制作,最後流為“講這個故事讓大家都開心”,娛樂化、有市場就好,什麼是真的與“公眾利益”有關的公共性新聞,正在萎縮。
台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助理教授沈伯洋關注“假訊息”衝擊,他警告,把網路上“內容農場”未經過查證的假資訊散布的,不一定是新聞頻道。美國(媒體)很多花上好幾千萬新台幣以嚴謹團隊做出翔實的政論節目,台灣的制作費相較低很多,常邀名嘴談議題卻沒有真正作查證,“很多謠言從政論節目流出”,甚至再經由主流媒體報導,或在封閉式line群組擴散。
記者周子愉提到,2016年蔡英文總統當選後,就盛傳中國透過知名酒店老板找了很多台灣媒體人到深圳開網路農場。
周子愉:“他們就是用很多養生、星座的方式,平常生活話題去包裝一個他們的形像,有時候會摻雜一、兩則政治偏頗,或是對中國共產黨政治正確的一些報導 ,摻雜在裡面,讓很多line群組大量轉傳。”
周子愉感嘆政府沒有及早拿出防範措施,如今對台灣造成危機。
關注媒體自由的國際組織無國界記者東亞辦事處執行長艾暐昂接受自由亞洲電台采訪指出,台灣持續受不實資訊攻擊,對台灣民主造成威脅。台灣政府采取禁止中國記者采訪,或是刪除不實資訊,這種“壓制性”的作法,反而拉近了和中國獨裁政權的距離。禁止記者采訪,更是民主國家無法接受的。
學者專家:健全體制防假訊息 壯大公共媒體扶植獨立媒體
艾暐昂:“與其責怪中國一直用不實的資訊攻擊台灣,台灣也要反過來想,台灣媒體為何如此脆弱,容易被不實資訊侵入?”
艾暐昂反問,為何台灣記者沒有時間查證新聞消息來源和事實?他分析,台灣媒體環境長期被大公司獨占,呼吁台灣政府找到方法鼓勵新的獨立媒體成長,做出更多獨立調查,深根台灣民主。
艾暐昂舉例,以新聞自由度名列前矛的北歐國家,其媒體所有權結構,不會有很多商業力和政治力的重疊,監督政府不會招致嚴重後果,加上人民對新聞自由意識有感,如果發生像台北市長、前國防部長說出批評、侮辱記者的話,人民不能接受。
艾暐昂強調:“如果民主國家逐步放棄新聞自由,就給極權政府更多自由去壓制新聞自由。”
政治大學新聞系教授馮建三也指出,7成英國人看BBC國家公共頻道的新聞。被公認新聞最自由的北歐,也是投注很多經費給公共服務媒體,反觀台灣公共廣播電視集團的規模卻非常小。
有媒體就比較過BBC預算是台灣公共電視預算兩百多倍。
馮建三說:“60億、80億(新台幣),台灣拿的出來吧,你前瞻預算一年就編1千億(新台幣)了,對吧!1年多給他個30、50億(新台幣),小(意思)!你不是說新聞言論自由很重要嗎?大家對影視、看電視劇增加你對台灣的認同不是覺得很重要嗎?你政府又不敢花錢,怎麼行呢?”
馮建三認為,假新聞兩年前就存在,美國、英國也有這種現像,台灣不能將自身新聞自由倒退,移轉到國外“假新聞”滲透,而不去檢討內部問題。要防止商業媒體壟斷,就要壯大公共媒體。
政府:現行法規定有事實查證原則 立法加強新聞專業自主
對於外界期許台灣政府拿出提升台灣新聞自由的對策,台灣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發言人翁柏宗,2號接受自由亞洲電台采訪指出,NCC日前通過《媒體多元維護與壟斷防制法》草案,其中“維護新聞媒體專業自主”專章設計,就要求新聞頻道訂定涉己事件處理原則、獨立編審制度、新聞編輯室公約、設置新聞倫理委員會、申訴機制等自律措施,以確保編輯部門新聞專業和自主空間,不受投資者等外力介入。
翁柏宗說,現行的“衛星廣播電視法”就有明定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並規定不得有制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的情形。NCC強調,對電視節目內容取材及編排皆予以尊重,惟播出內容須符合法令規範,針對事實查證應更加注意周延,維護受眾的權益。
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夏小華 台北報道 責編: 陳美華/申鏵 網編:瑞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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