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士涉貪案在大陸開審 引發引渡擔憂
香港招商永隆銀行一名前高層經理人員的受賄案件,定於本周在江蘇無錫開審。該案同時引發有關香港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後,相關嫌疑人引渡問題的輿論關注。
卷入賄賂指控的是招商永隆銀行原常務董事總經理徐志宏。資料顯示,徐志宏是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博士,曾任工商銀行總行金融市場部總經理;2008年辭職後,出任招商永隆銀行總經理。由於他在職時使銀行轉虧為盈,被業界視為金融奇才。
徐志宏家屬向本台記者表示,徐志宏數年前因為購房需要向人借款200多萬,卻被江蘇無錫當局指控受賄。
徐志宏家屬:“我們那時候確實資金短缺,找朋友和工作上認識的人借了幾百萬買房子,以及還清其他貸款。我們只能分批還錢。當局就說,‘你為什麼拖了那麼久才還呢?肯定有貪污的意圖。’”
據了解,2年前,無錫市人民檢察院以徐志宏卷入一起融資案為由倉促立案,卻未能掌握確實罪證。
家屬譴責當局,為了迫使徐志宏認罪,采取了非一般手段。
徐志宏家屬:“就是威脅恐嚇:你要不認罪就抓你小孩老婆。做口供的時候,我們沒說過的話,他直接就寫了。如果我們不在口供上簽字,就不讓我們走。”
這起案件原定去年7月開審,卻拖延至本周五才開庭。中國律師後俱樂部發起人覃永沛表示,徐志宏的遭遇是中國司法的縮影。
覃永沛:“中國大陸辦案都是這樣,沒有證據就抓人,先抓人再舉證。在沒有人權的情況下,說你犯什麼罪你只能承認,之後再搞假證據,甚至找證人誣告你。”
記者周三多次致電無錫市人民法院查詢,但電話無人接聽。
香港引渡條例修訂後類似徐志宏案件會急增
徐志宏移居香港多年,持有香港身份證;2年前遭無錫檢察院立案後,在深圳過關時被帶走,移送無錫檢察院審查起訴。
香港政府計劃修訂“逃犯條例”,以此和中國大陸等沒有長期協議的地區進行單次逃犯移交。法律專業團體“法政彙思”召集人吳宗鑾認為,修訂一旦通過,和徐志宏情況相似的人將難逃被引渡的命運。
吳宗鑾:“任何人士包括內地居民、香港居民、甚至外籍人士,在修訂以後,如果在內地犯案,甚至在香港犯案而案子本質跟內地有很大聯系,在內地是犯罪行為的話,照樣可以根據逃犯條例,由內地向香港律政司請求,經過有關程序把他移交到內地去。”
“法政彙思”對修訂表示極大憂慮,尤其是無人能保證有關涉案人在大陸能獲得公平審訊。
記者:高鋒 責編:胡力漢、何平 網編: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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