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紙飛機抗議被檢控 澳門最年輕議員蘇嘉豪遭中止職務
今年9月當選為澳門立法會議員的「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蘇嘉豪在去年參與示威時被檢控「加重違令罪」,澳門立法會以不記名方式,表決通過中止其議員職務。
現年26歲的蘇嘉豪是1999年澳門治權移交以來最年輕的立法會議員,在選舉中獲得9,213票當選。立法會星期一(12月4日)以28票贊成、4票反對,通過中止職務議案。
若蘇嘉豪在案件中被無罪或30日以下徒刑,他將可以恢復議員職務。但如果被判入獄30日以上,澳門立法會將再次表決是否中止其職務,一旦通過,蘇嘉豪將會失去議席。
此前澳門初級法院要求立法會裁定是否中止蘇家豪職務時,鄰埠香港的一些輿論將這起事件與香港立法會「港獨派」當選人和本土派議員遭撤銷一席一事相提並論。
「政治檢控」?
蘇嘉豪在表決前夕的集會上發言表示,自己因為發聲而被起訴、停職,認為因向特首表達訴求而被控「加重違令」,是「莫須有」的罪名。
他又形容,立法會若表決通過中止他的職務,是「立法會允許行政對立法的無理干預,隨便將一個民選議員停職甚至取消資格」,令立法會失去尊嚴。
對於蘇嘉豪面臨被中止職務,另一澳門民主派議員吳國昌質疑:「是不是香港教的?」並批評屬於政治打壓。
吳國昌指的指香港立法會過去一年的宣誓事件。香港法院早前裁定六名議員因為宣誓時加入其他字句或以不莊重、真誠方式宣誓,議員資格被撤銷。香港立法會議員朱凱迪亦指蘇嘉豪事件猶如「DQ歪風吹到澳門」。
對於「政治檢控」的質疑,澳門保案司司長黃少澤回應指蘇被起訴是仍未當選,因此「不是政治檢控」;至於「以言入罪」,黃少澤則指不是所有言論都是自由的,誹謗、侮辱亦是「以言入罪」,均屬「正常」,不等於收窄言論自由。
澳門立法會暫停蘇嘉豪職務的憑據是?
澳門立法會直選議席不足一半,其餘為指定團體間接選舉,以及特首直接委任的議席。今年9月的選舉結果中,33席的立法會只有四席屬於民主派或「自由開放陣營」,包括蘇嘉豪。
是次表決為不記名表決。
去年5月,澳門政府被指透過半官方機構「澳門基金會」,以公帑資助廣州暨南大學1億元人民幣建造校舍,但特首崔世安同時身兼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主席,以及暨南大學董事會副董事長,遭質疑涉及利益輸送。
澳門民間團體為此發起遊行,要求崔世安下台。蘇嘉豪及其他「新澳門學社」成員在遊行抵達終點後,再到澳門特首官邸社賓府,將寫有訴求的傳單折成紙飛機掟入禮賓府。
澳門檢察院於翌年3月起訴蘇嘉豪及另一成員鄭明軒。
《澳門立法會議員章程》列明,議員若被刑事起訴,開審前須獲得立法會許可,暫停該議員的職務。若立法會決定不暫停其職務,有關刑事程序需要暫停至議員任期完結。
目前蘇嘉豪議員職務被中止,他將暫時不能開會、提出議案及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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