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明經國案將開庭案件令官方調整強拆方式

江西贛州老村民明經國抗拆殺官案,將於週四(16日)在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起訴罪名依然是故意殺人。不過在案件發生後,當地官方已調整強拆方式,並補償給被拆戶以減低壓力。(黃小山/戴維森報導)

明經國的兒子明幫偉週日(12日)對本台記者表示,已經收到贛州中院將於本月16日開庭的通知,而罪名沒有改變,仍然是故意殺人。案件原本在上月31日一審,但因為律師申請改期而到了現在。目前並沒聽說父親有被虐待,但除了律師會見,家人一直沒能會見。

明幫偉說︰他是11月16號一審開庭,前天(週五)律師收到(通知)的。當時(原定)開庭的時間,因為那個時候律師臨時有事,律師申請到了現在;一直是那個檢察院指控的那個故意殺人罪。現在因為我們一直見不到,不知道他是甚麼情況。律師見過,他們都是會見了好幾次,然後這次開庭之前,明天或者後天嘛,律師就會過來會見。至於虐待之類的,之前在看守所律師會見的時候好像說沒有,最近不知道受到(虐待)沒有。

明幫偉透露,案發後他們受到官方的壓力,但現在官方沒有騷擾家人。而強拆的房子目前還在,但他認為官方會有別的方式來拆房。

明幫偉說︰事發那個時候(騷擾)就有,最近沒有。因為我們現在事情還沒有完,目前沒有接到通知,沒有說一定要拆。他們會採取其他的措施,採用另外的方式搞甚麼東西,就要把你的老房子給拆掉。

明幫偉指出,當地村民比較同情他父親的遭遇。官方則採取上門施加壓力,不讓村民就事件說話。

本台記者致電明經國的代表律師劉文華,但他表示不方便接受外媒的採訪。

劉文華說︰你是哪裡的記者啊?不接受外媒的採訪,不好意思,因為你知道不太方便。謝謝關注。

據當地村民透露,明經國抗拆殺死帶隊強拆的十八塘副鄉長卓宇之後,當地政府力推的拆除「空心房」運動亦作出調整。

在案發前,當地官方是要求無條件強拆,也不給予任何補償;但明經國案件後,官方怕村民們效仿,停止暴力強拆,而且採取免費為村民修補房屋、粉飾外牆,以換取村民同意拆除舊屋。

本台記者致電贛州市中級法院的多個電話,但沒人接聽。

62歲的明經國,是江西贛州南康區十八塘鄉村民,今年3月17日,鄉人大主席卓宇帶人強拆祖屋時,明經國暴力抵抗,以鐮鏟傷害了卓宇,其後他不治。到翌日,逃入山區的明經國被當地警方抓獲。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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