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學上訴】指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終院受理上訴 周永康獲准保釋
發表時間: 2017-11-08 10:29
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於2014年發起重奪公民廣場,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成立,3人原被判社會服務令或緩刑,但上訴庭改判3人監禁6至8個月。三人向終審法院就刑期提上訴,三位法官閱畢陳詞後指,基於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及嚴重不公,批出上訴許可,並將於明年1月16日處理有關上訴。
仍在服刑的周永康申請保釋外出,控方不反對,法官亦批准申請,周以現金5萬元、父親5萬人事保釋,其間不可離港,並須定時到警署報到。而黃之鋒及羅冠聰亦可繼續保釋。首席法官馬道立甫開庭便指已閱讀控辯雙方陳詞,總結申請一方的上訴許可申請主要理據,包括上訴庭是否有權修訂裁判官的事實裁斷、判刑應否考慮犯案動機例如公民抗命、黃之鋒判刑時仍未年滿21歲,但上訴庭卻沒為他索取任何報告便判刑,以及上訴庭可否自行制定判刑指引,並將之應用於本案及往後同類案件的判刑上,強調上訴人犯案時並沒相關指引參考。
本新聞由蘋果日報提供
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