傘運九人提堂「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古怪不尋常 佔中三子:控罪違憲

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與另外6人因佔領運動被起訴,被控「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罪。案件昨提堂,9名被告原需就控罪答辯,表示會否認控罪,但辯方質疑控罪中的「雙重煽惑」屬違憲,在法律上而言不合理,批評控罪不尋常和古怪,而且重複,控方更未能就控罪內容提供充足資料,令被告無法得到公平審訊。案件押後至明年,屆時討論控罪是否適合。記者:黃幗慧 伍嘉豪

多名公眾人士到區域法院旁聽,逼爆法庭,在開庭前或散庭後,逾百支持者高呼「戴耀廷加油」、「雨傘運動,無畏無懼」等口號。在旁的珍惜群組成員,則大叫「殺無赦三子」、「殺無赦陳健民」。

案件9名被告順序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李永達(22至73歲),三子被控一項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另全部被告被控5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

 

辯方:控方未提供「其他人」身份

代表三子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指澳洲的最高法院5位法官不久前裁定,「雙重煽惑」的控罪違憲,在法律上不合理。麥高義同時指佔領運動是一整件事,不能分割,但針對三子的指控卻分三項控罪,控罪內容重複、複雜,而且控罪既不尋常亦古怪。他指若控罪是未經批准集結罪,三子或將會承認責任認罪,但現時控罪或違憲。

另第二項控罪提到被告「非法煽惑其他人」,麥高義稱早前曾去信律政司,查問控罪提到的「其他人」是誰,但控方未能提供有關資料,對被告不公平,被告是有權知道「其他人」的身份。麥高義又提到,佔領運動中共900人被捕,當中200人被檢控,但律政司至今沒交代會否控告餘下的700人,妨礙辯方考慮是否傳召他們做證人。

涉及三子的控罪橫跨2013至2014年,但其餘被告的控罪只針對2014年9月27和28日,麥高義認為應將案件分成兩案或三案審訊,令審期較短和集中,避免審訊過長。

案件在6月首次在區院提訊時,法官要求各被告需在昨天表明會否認罪,但由於控罪是否合適仍未有定案,故各人未能答辯。法官郭偉健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9日,預留4天作審前覆核,以處理控罪是否違憲等問題。

陳健民:倘以言入罪抗辯到底

戴耀廷在庭外補充,由於澳洲都是實行普通法,故戴相信澳洲法庭案例的論據可能適用於香港,令現在的控罪不能成立。戴又質疑律政司花3年時間準備檢控,但控罪卻「亂晒龍」,「似乎控方諗嚟諗去係要搵一啲完全好難成立到嘅控罪出嚟,但又唔能夠提供好充份嘅資料,所以程序上一拖再拖,所以我覺得對被告係好唔公平嘅事」,但戴相信法庭仍然是公正。

陳健民則稱,他們參與公民抗命,願意承擔責任,從沒有隱藏身份,坦然面對審訊,但若果控罪不合理,以言入罪,他們會抗辯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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