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A獨家:庭審李明哲演法治戲 庭外抓人踐踏法律

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在中國大陸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11號開庭采分段公布剪輯影片,黨媒評論“彰顯中國法治力量”,不過本台掌握到多名前往圍觀開庭者遭國保跟監抓人,有異議人士質疑中共一邊上演依法治國大戲,一邊踐踏法律。李妻李淨瑜12號返台一度拒繳落地簽登機遭拒,班機遲飛1小時。

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在中國大陸被失蹤半年,11號突然開庭,陸方宣稱公開審判、微博直播,直播鏡頭之外卻傳出迫害關注李案的人士。

據了解,11號上午在岳陽中級人民法院以大批警力和拒馬,將來自湖北、湖南、江蘇、廣東、貴州等省份近百名圍觀者阻隔在外,欲申請旁聽者都被禁止,甚至連圍觀都被抓。

湖北異議人士陳劍雄12號接受自由亞洲電台采訪表示目擊國保庭外抓人:“當時我跟國保說,我們過來只是摻乎、圍觀開庭現場,你們不應該抓人,既然把人帶走,也等李明哲的庭開完行不行?他當時就是不答應,立即就把他扭送走,扭著他的脖子跟兩手臂帶走的。”

陳劍雄還說,圍觀後二、三十人到岳陽附近餐館吃飯,七、八名國保坐在餐館監視。今早他還在睡覺就有維穩官員上門問話。

陳劍雄提到,李明哲幫助大陸弱勢百姓他很尊敬,過去他聲援山東案被抓三次,李明哲知道他困難,網上發起一人一百人民幣,攢了一千元送看守所,讓他非常感動。雖然因聲援六四被限制不能到外地,他10號漏夜從赤壁和朋友打迪士到湖南,冒險也要看李明哲開庭。

湖南人陳思民接受本台采訪也說,10號接到警察通知他不要去長沙,他電話掛掉就出門,下午到法院舉橫幅照相發帖聲援。11號去法院圍觀回株洲,他和友人就被帶走:“剛下車,我們准備吃飯,就被國保帶到派出所做筆錄,做完筆錄給我一份所謂的訓誡書,要我以後不得圍觀、圍堵國家機關,我說我拒絕簽字。”

陸媒稱李明哲案教台灣人守大陸法律,中共黨媒人民日報評論因此宣稱“中國的法治力量令人信服”。陳思民說:“唉呀很荒唐的,我在這裡不想說粗話,我認為共產黨一邊高喊依法治國,一邊踐踏自己所制定的所謂的法律,很無恥,那是虛偽的表演、讓人很惡心的表演。”

湖南異議人士歐彪峰認為,陸方意圖阻止香港、台灣人對大陸實施他們所謂的“滲透”,就怕大陸人民覺醒。

李明哲妻母12號晚間返抵台灣。李妻李淨瑜一度拒繳落地簽登機遭拒。她聲明這是一次性台胞證已經失效,沒必要繳回,而且是她繳手續費換得,是她的財產,中方無權注銷和沒收。

知情人士解讀,中國大陸沒有收回落地簽證的相關規定,李淨瑜在抗爭,維護自己的尊嚴,不想只是扮演審判大戲布景板,敢如此跟中共對干的台灣人無幾。

記者:夏小華 責編:黃春梅/何平 網編:李想

 

本新聞由自由亞洲電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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