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特首回應黃之鋒等入獄案 稱非政治迫害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星期一就黃之鋒等三名學生領袖以及13名反對新界東北發展的示威者被覆核刑期改判入獄事件做出回應。她表示,政府是基於法律考慮提出覆核刑期的;當局“沒有政治動機”。她認為,被改判的16人沒有受政治迫害,不是“政治犯”。
香港星期日有數以萬計的人參加游行,聲援在兩宗覆核刑期案被改判即時入獄的黃之鋒等三名前學生領袖和十三名反對新界東北發展人士。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星期一傍晚突然在特首辦會見記者,表示《基本法》保障市民游行集會的自由,但上訴庭判決也指出這並非沒有限制。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說:“行使自由和權利不是沒有限制,亦受到法律規管,所以如果在表達意見或者進行示威時發生違法行為,需要受到法律制裁。所以這次兩單覆核的事件涉及的都是違法行為。所以有些說法指,今次當事人被‘政治迫害’,或者所謂的‘政治犯’,我覺得這個說法是完全不正確。”
林鄭月娥又表示,律政司就案件向法庭提出上訴是獨立的決定,過程中她沒有過問,整個決定都是完全從法律方面考慮,絕對沒有任何的政治動機。
但她強調事件已經引起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作為特首必須站出來澄清和維護香港賴以成功的司法獨立。
另一邊,香港眾志常委周庭同日出席電台節目時指出,星期日的游行抗議的對像是政府和律政司,並非針對法庭。
香港眾志常委周庭說:“今次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其中一個目標當然是要嚇怕香港民主派的支持者不再參與這些示威行動、或者不同的社會活動,另一個目的我相信都很明確的,就是想阻止他們參選,因為當他們被判刑三個月或以上時,未來五年他們都無法參選立法會。”
另外,香港眾志及社民連等團體宣布周日游行共籌得251萬港幣,款項將用於支援十六名被囚人士及其親友和相關案件上訴的費用。
特約記者陳槃 責編:寇天力 網編:郭度
本新聞由自由亞洲電台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