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強化網絡監控 跨國企業憂心忡忡

中國當局將關閉或限制在中國境內使用能翻越網絡封鎖牆的虛擬網絡服務的VPN程序。在中國大陸的外國公司擔心,當局切斷他們與全球互聯網的連接,將會影響他們的商業決策,危害他們在中國大陸的運營。
 
據英國《金融時報》中文網8月1日發自北京的報道,網絡虛擬服務VPN功能可以用於繞過中國當局的互聯網“防火長城”,登陸中國大陸境外的網站。但是,近幾周內,在中國大陸提供VPN服務的公司業務,要麼會被終止,要麼會受到限制。這將使依靠VPN服務使用谷歌 (Google)電子郵件等服務、或登陸境外網站獲取信息的外國企業,難以在獲取未經中國官方審查的信息。
 
香港歐華律師事務所(DLA Piper)資深律師卡洛琳-比格(Carolyn Bigg)表示,目前,在中國大陸的外國企業正在准備應對中國當局增強信息封鎖力度的前景。她透露,上周末,遭到中國當局打壓的公司蘋果(Apple)已從其中國的應用商店下架了如ExpressVPN和Astrill等熱門VPN應用程序。
 
報道說,中國大陸《互聯網安全法》今年6月生效後,當局加強了對互聯網的管控。該法賦予政府對加密和數據出入中國國境等實施管控的巨大權力。在中國大陸的諸多外國企業擔心,在中國當局收緊互聯網管控的環境下,外國企業的員工很快就將無法進行正常的業務操作。
 
北京的歐盟商會(The European Chamber of Commerce)政策經理蘭斯-諾布爾(Lance Noble)表示,在中國大陸的外國企業經常靠VPN獲取“對企業而言,至關重要的境外信息”。
 
中國市場研究集團(CMR)董事總經理雷小山 (Shaun Rein)指出,在中國大陸的外國公司最擔心的是,因為中國互聯網狀況不佳,而無法做出正確的商業決定。今年5月,北京的歐盟商會的一項調查顯示,在中國大陸的外國企業幾乎有一半都表示,今年中國當局收緊對互聯網的管控對企業的衝擊大於往年。有超過20%的外國企業表示,中國當局的網絡管控給它們造成的損失超過他們在中國市場年度營收的10%。
 
在德國的廖天琪女士對此表示:
 
“從海外媒體對中國政府關閉和限制VPN服務的大量報道看,中國當局的舉措引發很多外國企業的擔憂。公司企業隨時需要信息,而且需要快速得到。而中國政府決定,從明年2月開始,使用VPN需要事先申請。中國政府的網絡限制更加緊了。”
 
《金融時報》的報道說,有分析師表示,中國當局目前打壓網絡自由的部分原因在於,目前正處於今年秋季中共將召開19大的關鍵敏感期。中共19大可能將決定中國共產黨下一代領導陣容。
 
在中國大陸的外國企業擔心,中國的網絡安全法預示著,中國當局未來對互聯網的限制會更加嚴厲的長期趨勢。在北京的美國商會(American Chamber of Commerce in China) 主席蔡瑞德 (William Zarit)表示,中國當局限制VPN使用等的最新監管動態,給跨境數據通信帶來了不確定性。開放式交流對創新具有促進作用,這一點對中國大陸經濟發展,對美國公司在中國大陸取得成功至關重要。中國政府應該考慮外國企業的關注。
 
報道說,有觀察人士表示,進一步孤立中國互聯網用戶,會妨礙中國實現成為全球性技術強國的抱負。有業內研究人員指出,如果各企業不能獲取中國當局網絡防火長城之外的信息資源,中國要想在人工智能等高科技領域獲得領先地位,會變得更加困難。中國大陸一大型技術研究院的研究人員也認為,從技術角度看,當局長期禁止VPN不是解決辦法。
 
旅美中國學者謝選俊表示,習近平在以毛澤東為榜樣對各方面加強管控,而監管互聯網、關閉VPN將使中國成為科技創新大國的“中國夢”不可能實現:
 
“毛澤東過去就是把黨的地位提高到高於國家利益的地位,為此他甚至不惜發起文革這場動亂。而中國需要其國民和學術人士能接觸的外國的信息,這樣才能做到創新和發展。但現在習近平搞的是為了穩定犧牲國家的發展利益。”
 
《金融時報》的報道說,中國政府今年1月澄清有關跨境互聯網連接的規定時表示,所有在中國境內的VPN提供商必須取得運營牌照。VPN提供商必須保留使用其服務的用戶信息。用戶必須是出於商業目的使用VPN連接。奧睿律師事務所(Orrick Herrington & Sutcliffe)亞洲管理合伙人王翔認為,中國政府這一舉措的主要目的是,阻止跨國公司向中國境內的個人用戶(而非企業)提供VPN服務。
 
中國《網絡安全法》今年6月1日生效前,全球54個商業機構曾於5月15日向中國政府發出聯署函,呼吁推遲實施該法律。信函指出,中國《網絡安全法》若實施,將違反中國推動全球自由貿易的承諾,危害外國公司和商業機構的信息安全,使中國當局能更容易地獲取外國公司的敏感商業信息和機密。
 
美聯社的相關報道說,在該呼吁信函上署名的包括:國際“商業軟件聯盟”、美國商會等54個英國、日本、澳大利亞、墨西哥和韓國等國的保險業、科技產品提供商、制造業等商業機構的代表。
 
(記者:希望  責編:嘉華  網編:李想)
 
本新聞由自由亞洲電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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