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亡藏人展開活動抗議《十七條協議》讓西藏陷入絕境

印度達蘭薩拉的流亡藏人星期二在“西藏被迫簽訂《十七條協議》六十六周年紀念日”展開活動,抗議中國政府的這一不平等條約讓西藏陷入絕境、讓藏民族飽受苦難。此外,西藏流亡前資深議員、駐澳華人聯絡官格桑堅參接受本台專訪,介紹《十七條協議》的歷史背景與紀念意義。

位於印度達蘭薩拉的地方西藏青年會於星期二(5月23日)組織僧俗民眾和支持者紀念中共中央政府強迫西藏代表在北京簽訂《十七條協議》六十六周年日,通過從麥羅甘吉主街到大昭寺大門前一路表演街頭行動劇並發布聲明,抗議中國政府每年把這一天作為“西藏和平解放日”來慶祝,但實際上讓藏人長期處於水深火熱的悲慘境地。

聲明說,中國政府用這一不平等條約對西藏的入侵統治合法化,以“和平解放西藏”之名掩蓋西藏自古是一個獨立國家的歷史事實,欺騙全世界。

地方西藏青年會會長拉巴次仁在活動現場表示:“中國政府在1951年的今天以脅迫手段讓阿沛·阿旺晉美為首的五名西藏代表在所謂的《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十七條協議》上簽字,成為西藏歷史上最黑暗、最難忘的一天。 在中共的槍口下被迫簽訂的這一協議,讓西藏陷入絕境、讓藏民族飽受苦難。因此,我們會抗議到底,直到西藏恢復主權地位為止,同時我們也向世界證明,‘西藏絕不會因為所謂的《十七條協議》而消亡。’”

此外,西藏人民議會前資深議員、現任藏人行政中央駐澳州華人聯絡官格桑堅參星期二接受本台專訪時表示,在中共大軍壓境下簽定的《十七條協議》是非法的、無效的。

“《十七條協議》是中共於1949年奪取中國大陸政權,開始入侵西藏的安多和康巴地區,並於1950年直接進軍西藏東部重鎮昌都,打敗西藏的軍隊以後,與西藏政府簽訂的一個不平等的協議。在《國際法》的原則之下,向這樣的在大軍壓境之下簽訂的協議是非法的、無效的。”

有關《十七條協議》的歷史背景方面,格桑堅參介紹說:“《十七條協議》在整個西藏引起了很大的震蕩,但是尊者達賴喇嘛和當時的西藏政府迫於當時的整個形式,不得不承認《十七條協議》的內容,力求與中共合,在《十七條協議》內容的框架之內,西藏得到一個比較好的自治。但中共憑借《十七條協議》的旗幟進軍西藏拉薩,並把整個西藏的重鎮住滿軍隊,特別是從1954年、1955年開始,青藏公路、川藏公路的通車以後,《十七條協議》反而成為中共有效控制西藏的一個最大的絆腳石,他們就撕毀《十七條協議》內容,對西藏的社會制度、政治制度,特別是對尊者達賴喇嘛和班禪喇嘛固有的地位進行改革。在這樣的形式之下,整個西藏民眾紛紛起來抗議中共對西藏的統治,導致達賴喇嘛領導的西藏合法政府流亡印度,宣布《十七條協議》為非法、無效。這就是《十七條協議》的一個歷史背景。”

格桑堅參表示,《十七條協議》的紀念意義是讓西藏的子孫後代記住先輩們遭受的苦難與殺戮。

“《十七條協議》給西藏人帶來了什麼樣的苦難? 最主要的是,西藏的合法政府跟尊者達賴喇嘛與西藏的民眾需要分隔半個多世紀的這個苦難,都是因為《十七條協議》而造成的。我們紀念它,就是紀念我們的國恥,因此我們的子子孫孫都來記起中共與西藏政府簽訂這一不平等的協議之下,西藏民眾所遭受的苦難、西藏民眾所遭受的殺戮。我認為,這就是紀念十七條協議最終的一個目的。”

(特約記者:丹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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