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性騷擾 廣州女權活動者發起“人肉廣告牌”活動

日前,廣州女權活動者張累累聯合婦女組織“新媒體女性”發起“我是廣告牌,行走反騷擾”活動。截至目前,已有一百多人響應。張累累表示,性騷擾問題在中國十分嚴重,希望通過相關活動改變這一現狀。

5月9日,是張累累發起的反性騷擾“人肉廣告牌”行動的第9天。這一活動將持續五月一整個月,期間張累累每天都將帶著廣告出行。

長期關注性騷擾問題的張累累告訴記者,去年3月,她們曾計劃發起一個反性騷擾廣告的眾籌,一個半月內籌得了4萬塊錢。但由於種種因素,反性騷擾廣告最終未能上線。無奈之下,她決定以“人肉廣告牌”的方式來進行宣傳:

“我們其實一年前就在做反性騷擾的活動了,我們一年前就眾籌了4萬,准備做一個反性騷的廣告。但是在這個過程當中,遭遇了很多審核的要求,到現在廣告也沒辦法上架。要麼就說我們設計會引起市民恐慌,要麼就說我們做公益廣告要由政府才能發起,我們到最後也沒有找到可以掛靠的政府部門。還有類似不能出現拳頭、不能出現身體部位這些(要求)。我們覺得一年花費了很多力氣在溝通上面,但是又看不到什麼希望,就把人當成媒介吧,在人身上掛廣告牌。”

張累累告訴記者,行動發出後目前已有超過23個城市,47批逾百名志願者加入其中。他們手持寫有“誘惑非借口,停止鹹豬手”字樣的廣告牌,出現在不同的大街小巷。

中國的不少女性都曾遭遇過性騷擾。2015年《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民意中國網”和“問卷網”對1899人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53.4%的受訪者曾在公交車或地鐵上遭遇性騷擾;51.7%的受訪者遭遇性騷擾時,未得到他人幫助。其中,被觸摸(35.5%)是受訪者遭遇最多的性騷擾方式,其次是言語騷擾(19.8%)。

不過,在反性騷擾方面,中國的法律卻存在著嚴重的空白。目前,僅《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有相關規定,對於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他流氓活動的,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同樣關注性騷擾問題的“女權之聲”網絡編輯熊靖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性騷擾的問題雖然十分嚴重,但不僅得不到重視,甚至反性騷擾的活動也會受到限制:

“她做的是(反對)公共交通的性騷擾,其實這個在國內是一個挺嚴重的問題,但是一直沒有一個比較好的方法,或者看到各個地方的政府有決心去解決這個問題。包括對於這些民間的活動也存在不同程度的限制。她們做廣告籌款的時候我們就在關注跟進,但是過了一年多還是沒有辦法成功。他們(政府)可能覺得這不是一個主要或者重要的問題吧。”

熊靖希望, 能有更多人參與到這次的活動中來,同時希望在這一活動結束後有關部門能夠有一定的作為,采取一些實際的行動以減少性騷擾這一現像的發生。

特約記者:揚帆 責編:何平

 

本新聞由自由亞洲電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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