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殘疾兒童在普通學校接受教育仍面臨歧視性障礙

美國人權組織批評中國政府新修訂的《殘疾人教育條例》雖然提出積極推進融合教育的目標,但實際上仍對殘疾人在普通學校接受教育設置障礙。

中國政府2月23號發布新修訂的《殘疾人教育條例》,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與1994年發布的舊條例相比,新條例調整了中國殘疾人教育的目標和理念,提出殘疾人教育應當提高教育質量,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優先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條例還規定發展殘疾人教育事業,應當保障義務教育,著重發展職業教育,積極開展學前教育,逐步發展高級中等以上教育。

總部位於美國紐約的“人權觀察”3月6日發布新聞稿稱,盡管國際准則對中國新發布的條例有所影響,令中國政府提出積極推進融合教育的目標,但中國實際上仍對殘疾兒童在普通學校接受教育設置歧視性障礙,這令中國的很多殘疾兒童不能在普通學校接受教育,而是被隔離在特殊的學校接受教育。

“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蘇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3月8日接受本台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中國新發布的《殘疾人教育條例》要求政府安排殘疾人教育經費,將所需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還對特殊教育教師的培訓做出規定,這比以前都有所進步,但是該條例實際上仍允許普通教育學校把殘疾兒童排除在外。蘇菲.理查森說,

“該條例首先要求,殘疾學生接受一個委員會的評估,然後根據他們的身體條件和能接受教育的能力,進行安置。所以,完全是要殘疾學生去適應學校,而不是讓學校去根據殘疾兒童的需要做出改變。國際法要求學校做出最大努力,以讓殘疾兒童能和其他孩子一起學習,因為根據現在的理念,這種融合教育方式對兩種學生都是最好的。”

蘇菲.理查森說,早在2013年,人權觀察曾經就中國殘疾人在教育方面受到的歧視發布報告。中國的普通學校以各種理由拒收殘疾孩子。例如,一個行動不便的孩子,校方告訴其家長,教室在二樓,如果孩子要來上課,家長需要來幫他上下樓。蘇菲.理查森認為,中國新發布的《殘疾人教育條例》對於解決這種歧視沒有任何幫助。

談到中國殘疾人的教育問題,廣州平機中心負責人程淵表示,

“我們過去作過2年融合教育方面的工作。我們向各省的殘聯和教育系統都要過殘障人士入學的數據,教育系統和殘聯給出的數據相差很大,多的地方能相差5、6倍。國家每5年會制定一個殘障人士的發展綱要,說要投入多少錢多少錢。你連基礎數據都沒有,你這些錢是怎麼算出來的呢?”

程淵認為,雖然中國早在2008年就簽署了《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但是在國內制定相關法律政策時,仍然把保障殘疾人的權利當成是獻愛心,而不是作為基本的人權來保障。

(記者:林坪;責編:嘉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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