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法》初審過關!兩岸政治協商從法條刪除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5日排審《公民投票法》,不過針對「領土變更案之複決」是否納入公投法項目中,朝野不斷爭論未能凝聚共識,親民黨立委陳怡潔堅持刪除,但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主張納入,最終民進黨提出修正動議,將條文修正為,將領土變更案複決回歸《憲法增修條文》,但仍需朝野協商;不過兩岸政治協商協議交付公投則確定刪除,交由《兩岸監督條例》處理。

針對領土變更爭議,朝野一直未凝聚共識,陳怡潔堅持認為《憲法》中已有相關規定,納入公投法後恐發生衝突,藍委陳超明也連署,不過藍委黃昭順卻支持納入法條中,委員會委員都質疑「國民黨立委是否分裂了?」各持立場,民進黨團也提出修正動議,讓領土變更案之複決回歸《憲法增修條文》。

兩岸間政治協議是否應先交付公投,經協商後同意刪除該條文,留待《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再一併討論,而朝野共識有「公投年齡下修至18歲」及「中選會為公民投票主管機關」,公投通過門檻也降為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1/4即可;公投連署門檻由千分之五降為萬分之一、提案門檻由5%降為1.5%,本案提報院會討論前,仍須經朝野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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