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星律師將遭停業處罰 數百律師發表聯署聲明

在濟南,曾代理郭飛雄案的山東律師李金星面臨被司法局停業一年的處罰。中國一些律師發表聯署聲明認為,此舉不利依法治國,可能產生惡劣社會影響,甚至社會震蕩,希望當局對處罰進行審議。截至12月5日,聯署人數已經超過300人。

山東律師李金星12月2日被濟南市司法局書面告知,擬被處以停止執業一年的行政處罰,理由是他在出庭為楊茂東(郭飛雄)辯護時,違反法庭秩序、干擾訴訟活動正常進行。

有關消息迅速引發律師界關注。北京律師周澤隨即發起聯署聲明行動,聲明中說:審理楊茂東、孫德勝案件的廣州市天河區法院在程序上存在多處違法行為,庭審過程中,李金星律師為了爭取正當合法的訴訟權利進行了有理由、有力度、有節制的抗爭。法官變身公訴人,自己改變並追加指控罪名“未審先判”。在上述情況下,天河區法院“惡人先告狀”,向濟南市司法局發出司法建議,要求對李金星律師作出停止執業六個月的行政處罰。而濟南市司法局為虎作倀,“自己充當原告”加碼作惡,超出司法建議的內容,擬對李金星律師施以停止執業一年的處罰,並希望李金星律師“不聽證、不復議、不訴訟”。

參與聯署的山東律師劉書慶認為,這一處罰既無事實依據,也無程序正當,

“我個人覺得,濟南市這個行政處罰是沒有事實依據的,李金星律師是否應當被處罰,應當舉行一些必要的聽證、調查程序。現在只是根據法院的建議信就予以處罰,不經過調查核實,顯然是不對的。這種行為如果形成一個慣例的話,將對所有律師的執業形成一種妨礙,律師就不敢辯護了。我覺得這種處罰既沒有事實依據,程序也不正當。”

聲明說,在法庭審理程序嚴重違法時,辯護律師指出法庭的違法之處並且進行有理有據的抗爭,這完全是在履行律師的法定職責。濟南市司法局擬對李金星律師進行處罰,將進一步加重當事人、律師訴訟權利被剝奪、被侵犯的災難狀況。是對全國律師赤裸裸的威脅,甚至是挾權力之專橫所實施的恐怖與恫嚇。作為正在執業的律師們深感不安。

聲明還說,李金星律師對聶樹斌案的平反也有重要貢獻,在聶樹斌案平反之際,濟南市司法局擬對推動聶樹斌案平反的功臣李金星律師予以處罰,無疑將使中央通過平反聶樹斌冤案贏得的民心,化為陰霾;希望濟南市司法局迷途知返,就擬議中對李金星律師的停業處罰再予斟酌和審議,並建議山東省司法廳及司法部相關部門對濟南市司法局給予行政指導。

今年10月,中國司法部修訂《執業律師管理辦法》,其中明確規定律師不得以聯署簽名、發表公開信方式制造輿論壓力。聲明最後也提示參加本聲明聯署可能有被有司懲罰之風險,望參與者慎重參與。不過,北京律師張磊告訴本台記者,在聲明發出後短短兩天,截至5日上午,已有超過300名律師參與聯署,而且其中有不少是首次參與聯署的律師,

“司法部的那個規定有問題的,違反了憲法關於言論自由的規定。我們認為,我們所做的事情應當要去做,所以我們不管那個規定。(截至目前)已經超過300人了,我們從簽名的名單上來看,有非常多以前沒有參與類似簽名的律師也簽名了。一個律師僅僅因為發言就有可能被處罰,那律師還干什麼呀?可能是激起了更多律師的一種義憤或者悲憤,大家在這種心情之下來聯署聲明,來表達自己的聲音。”

(特約記者:揚帆/ 責編:石山/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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