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三君子案:王清營即將刑滿 獄中嚴重受虐

廣為輿論關注的“廣州三君子案”再有新的動態,被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入獄2年半的王清營,即將於11月16日刑滿出獄。據該案律師透露,王清營在獄中遭受非人道虐待,出獄後必須就醫治療。

廣為輿論關注的“廣州三君子”案中,被判處2年半有期徒刑的王清營將於11月16日刑滿。王清營的代理律師吳魁明告訴本台:“現在主要看誰去接,有人接當然更好一點。但像709案的人出來基本上沒有活動的自由,但是有些人出來就還是一定的自由度,如果有一定空間的話,我認為還是比較容易回歸公民社會。”

吳魁明續指,王清營案就是一個冤案:

“從政治上來,是對公民社會的打壓。從案件本身的法律角度來講,判他我覺得很冤枉,因為他沒有參與到唐荊陵的事情。他就租了個房子,後來他都沒有出去到那個房子,裝什麼東西他不知道。我估計當時當局要把唐荊陵的案子打成窩案。”

王清營妻子曾潔珊接受本台采訪時稱,含冤入獄的丈夫一直飽受虐待,最令人痛心的是當局多次阻撓家人會見。待他出獄後,要好好在家休養: “我們是把所有的證件,包括法院仲裁全都准備好了,也在他們正常上班時間裡面去要求他們會見的,但是當局一直不允許。這麼一個不作為、消極打壓的態度來對待我們家屬,我覺得他們很無恥。”

去年2月,王清營被曝光在獄中遭受非人虐待,入獄後只能睡水泥地,以致腰椎時常疼痛難忍。監倉20余平米,通常關押20余人,擁擠不堪,且王清營被強迫負責監倉內最肮髒、低下的工作-每日清洗廁所。他一直被非法剝奪通信權利,不允許寫信,也沒有任何書籍可讀。這期間,王清營曾短暫絕食抗議兩次,因抗議管教、牢頭欺壓過甚而遭釘鐐銬兩次,一次3天,一次12天,遭受管教、牢頭獄霸辱罵和普通毆打則無以計數。因居住環境及飲食條件惡劣,王清營的身體已經大不如前,體毛變黃、腳指變形、腳掌時常流血,曾暈倒過4次,還曾因不醒人事被急救,但從未送醫及體檢。

曾與王清營一起參與“不合作運動”的廣州異議人士王愛忠告訴本台:

“他和唐荊陵參與非暴力不合作運動,2012年左右開始他很積極做一些推動的工作,他們三個裡面談判的最輕,所以他到這個月就出獄了。以前接觸的時候感覺他是一個話比較少的人,平時在一起都比較沉默。剛好他被抓那年全國很多同人都被抓了2014年六四期間,全國進行規模很大的逮捕,那時候像北京的浦志強他們都是那年被抓的。”

今年32歲的王清營原在廣東工業大學華立學院講授經濟學,是《零八憲章》首批簽署人。他自2013年起參與推進“非暴力不合作運動”。同年5月,與廣州維權人士唐荊陵、袁新亭一同被刑拘,而唐、袁二人分別被判處5年及3年半有期徒刑。

(特約記者:忻霖 責編:石山、何平)

 

本新聞由自由亞洲電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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