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方數據顯示 中國農村留守兒童數量902萬

中國官方日前公布的數據顯示,目前中國農村留守兒童的數量是902萬,比3年前公布的留守兒童數目減少了近5000萬,引發公眾關注和質疑。

中新網11月9日報道,今年3月以來,民政部、教育部在全國聯合開展了農村留守兒童摸底排查工作。中國民政部11月9日通報摸排結果稱,目前中國全國有902萬農村留守兒童。中國官方曾在2013年根據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推算全國共有6102萬農村留守兒童。報道說,對於目前中國農村留守兒童數目驟減5000萬人,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解釋說,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近年來,各地就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尤其是隨著新型城鎮化建設、扶貧攻堅、戶籍制度改革、隨遷子女就地入學、返鄉創業等系列政策和工作的有效實施,為減少農村留守兒童數量創造了有利條件,這是數量變化的主要原因。二是在農村留守兒童定義方面有所變化。此前對於農村留守兒童的定義是“父母一方外出務工、不滿十八周歲”。這次摸排,《國務院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將農村留守兒童定義為父母雙方外出務工或一方外出務工另一方無監護能力、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

關注中國戶籍制度和留守兒童問題的北京律師程海對此評論說:

“指標的調整造成數據的大幅度下降。它應該引用原來的標准來對比一下。我個人認為這個新的數據是不可信的,就是說統計口徑發生了重大的變化,是為了讓這個數據更好看一點。”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說,這次摸排發現家庭監護缺失問題比較突出,個別外出務工父母缺乏監護責任意識,任由年幼的未成年子女獨自生活,較少回家看望或保持親情溝通,甚至常年不與留守子女聯系,嚴重影響了農村留守兒童的身心健康發展,很難兜住農村留守兒童安全底線。對此,農村留守兒童“合力監護、相伴成長”關愛保護專項行動提出,落實家庭監護責任。對摸底排查中發現的無人監護、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無監護能力的農村留守兒童花名冊通報給同級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會同村(居)民委員會聯系外出務工的農村留守兒童父母,責令其立即返回或確定受委托監護人,要求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對農村留守兒童父母暫時無法返家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要督促和指導其選擇具備較強監護能力和監護意願的親屬、朋友擔任受委托監護人,落實委托監護責任。

深圳當代社會觀察研究所所長劉開明對此評論說:

“這當然是解決不了問題的。因為首先父母外出打工,絕大多數都是迫於無奈。再一個就是,城市裡面生活成本太高,沒辦法把孩子帶出去。特別是教育和住房,是他們面臨的很大的問題。”

中國農村留守兒童數目銳減引發網民關注。有網民評論說“農村都要沒學校了,小孩在哪裡就讀?不進城也被逼進城了!”,有網民表示“進城了也快沒有書讀了,一方面公辦學校難進,而且公立學校的贊助費也交不起,另一方面民辦學校不准盈利也就要關閉了” ,有網民指出“ 工廠倒閉找不到活都回家了當然留守兒童銳減”。也有網民對留守兒童數據的真實性提出質疑,發帖說“讓我看是玩的數字游戲”,還有網民發帖說“我們這裡鎮民政部門發給村上的留守兒童表格,村上干部根本就沒有入戶調查,直接說沒有留守兒童,直到鎮民政部門催問,村上才勉強報了5個名單。其實湖北隨縣萬福鎮有留守兒童200多人,是村上的干部工作不負責任而導致全國數據彙總失真的。”

(記者:林坪 編輯: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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