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涼山孩子10年沒吃肉” 網民被拘民眾質疑
四川內江一男子因不久前在互聯網發布“大涼山孩子十年沒肉吃”的網帖,被警方指“造謠”而處以行政拘留5天處罰。該事件引發網民質疑,批評當局出於所謂維穩需要,壓制言論自由。輿論認為,民眾有監督政府的責任,即使是惡意的,也應該承受。
[email protected]�� 10月29日消息稱,日前在網上發布“大涼山孩子十年沒肉吃”網帖,並引發全國關注的男子易某,因散布虛假信息,被涼山警方拘留。據大陸互聯網和媒體的報道,10月23日,天涯社區轉發了青年快報一篇名為《四川最窮的地方有多窮?孩子十年沒吃過肉》的貼子。該貼稱,一批90後志願者到四川大涼山支教後,看到當地的貧困時震驚了。十年以來,孩子的午飯都是冷硬的土豆和蕎麥饃饃,更別提肉;村民沒有錢修不起牛圈,又怕牲畜在夜晚凍死,所以一家7口跟牛馬同住混居;一名7歲男孩從他出生到現在還沒有洗過澡,家裡沒廁所,連衛生紙都沒見過……。
官方的回應稱,該文內容失實,屬虛假消息。涼山警方依法傳喚編造該信息並進行發布的嫌疑人易某。經審,易某交待了為博取網民關注,增加公眾號人氣和廣告收入,在網絡收集拼湊未經核實的信息並發布,進行散布謠言的違法事實。目前,涼山警方對易某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天。
該事件引發網民熱議。網民“219 圍觀耍猴”評論說,“畝產十萬斤,算造謠嗎?三峽大壩能抵擋萬年一遇的洪水,算造謠嗎?只生一個好,政府來養老,算造謠嗎?如果上述都不算,以說‘大涼山孩子十年不吃肉是造謠’為名,抓人拘留,純粹是欺軟怕硬啊”。
另一網民質疑道,“是”與“不是”很重要嗎?把人拘留合法嗎?動不動就抓人,這種風氣很不好。
涼山州當地的媒體上,上傳了多張涼山學校的照片,以說明當地學生的教室和宿舍環境良好,宿舍內用品排列整整齊齊,猶如軍營。
重慶維權人士潘先生31日接受自由亞洲電台采訪時說,這是一起典型的因言獲罪案例:
“因言獲罪非常普遍,已經見怪不怪。但是我看到更多的是(官方)的幾張照片。照片是(校舍)統一的鞋子,統一的被子,當然被子的顏色一樣也不足為奇。我奇怪的是鞋子是同一樣的顏色,擺放得非常整齊,疊的被子我看至少是經過一個月以上軍事訓練的人能夠疊出來的被子,但是學生相信他們肯定疊不出這樣的被子”。
曾因在網絡發布言論被警方拘留的安徽異議人士沈良慶對記者說,當局這種不許民間妄議的維穩鎮壓措施,讓人感到很滑稽,這是對言論自由的粗暴侵犯:“大涼山地區確實貧窮落後,至於是否有孩子窮到十年都沒吃過肉,我們不得而知。這種吸引眼球的說法也許有些誇張,但跟造謠、誹謗、擾亂社會秩序什麼的沒關系。如果說影響地方政府形像,那也屬於言論自由範疇,公權力本來就應該接受民眾和社會輿論監督和質疑,哪怕是惡意質疑和批評”。
沈良慶說,即使該網民說話沒有依據,也並未構成對社會的危害:
“說一個孩子多長時間沒吃肉,即使沒有事實依據,也跟在劇院裡大喊一聲失火了不一樣,肯定不具有霍姆斯大法官所說的明顯且即時危險,不可能擾亂任何社會秩序。何況是否無中生有還不一定。指控似乎是說發帖者沒有跟蹤觀察長達十年,這不是強人所難嘛,誰吃飽飯沒事干跟蹤一個貧困家庭多長時間沒吃肉,假如這戶人家吃素怎麼辦?我只能說警方這種濫用國家暴力行為,是中國特色”。
今年以來,江西、河南、廣西及廣東等地,均發生網民因發帖被指“造謠”,遭到行政及刑事拘留事件。
特約記者:喬龍 責編:石山/嘉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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