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成立國家社會組織管理局嚴限境外NGO

中國官方繼今年4月通過監管境外非政府組織(NGO)的法規後,又不斷推出新措施,不僅要求非政府組織內必須設立中共黨支部,日前又成立了國家社會組織管理局,進一步加強對各類非政府組織的管控。

為加強對境外NGO的監管,中國今年4月通過了《境外非政府組織(NGO)境內活動管理法》,並將在明年元旦起實施。近日,當局又宣佈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更名為社會組織管理局,對外稱國家社會組織管理局,並將加大力度,受理對非法社會組織的舉報和取締。

對此,曾在《境外非政府組織(NGO)境內活動管理法》通過後表達過抗議的一名律師告訴本台,新整合的社會組織管理局,主要目的就是要加大對境外NGO的控制和打壓:

“這等於是控制境外NGO有組織化、有專門的部門管理了,實際上就配合內部法律的實施,讓境外NGO無法在中國生存。”

中國近來加強管控NGO的動作頻仍,民政部本月15日印發《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受理投訴舉報辦法(試行)》稱,要加大對開展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的舉報。8月1日,民政部公佈了中國《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規定在中國大陸運作的社會團體必須公開資金、所獲捐款數額、負責人及成員等詳細資訊,並且必須每年進行申報。

國際人權機構國際特赦組織中國部研究員潘嘉偉接受自由亞洲電臺採訪時稱,中國當局對NGO的管控越來越常規化:

“這是非常令人擔心的。在中國,對NGO的嚴控變成了常規化。前幾年中央要加強在這些團體裡面機構裡面的控制,完全有獨立運作的機構。今年來講,也看到了NGO法裡已經有規定,要跟公安去備案。《慈善法》裡面特別提到,關於國家安全方面的需要注意等等的這些條文。”

中國今年4月通過的 《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迫使眾多涉外NGO組織離境,也受到西方政府和國際人權組織的譴責。美國國務卿克裡曾在6月公開呼籲中國給予NGO生存空間。海外26家NGO也曾發表連署聲明,批評中國立法打壓境外非政府組織。

中國某勞工NGO的負責人簡輝接受本台採訪時稱,對於國內還在堅持的同行來說,未來的路將非常難走:

“我們現在在政策上沒有做過多的解讀,現在基本上也還沒有一個明確的好的解決問題的辦法。我們現在也只能遵循一個信念,國內的工人以及國內的這種需求,不管是勞工NGO還是其他NGO所從事的行業的這種需求,在社會上確實存在的。如果說有需求的話,這種關係就不會被某一個制度和政策封殺掉,只是可能會稍微艱難一點。未來的話可能有一段時間很艱難,也會有很多人離開,但是也會有很多人會堅持下去。”

儘管中國政府對外宣稱,設立的一系列法規只是針對少數非法的民間組織,外國非政府組織不必懼怕。但有國際人權組織指出,中國針對NGO的立法實際上成為當局任意打壓NGO的工具,而扼殺公民社會發展,將損害中國與國際社會的交往。

(新聞由自由亞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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