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出台“城管執法辦法” 輿論指仍難改變“敵我矛盾”

在中國大陸,城管一直以來飽受詬病,許多人把城管等同於兇神惡煞的暴力機構。中國住建部近日發佈《城市管理執法辦法(徵求意見稿)》。但民眾卻不買帳,有 人認為,住建部以部門規章的形式規範城管,不能起到遏制城管濫權。也有分析認為,中國不缺法律,缺的是民眾對執法的監督權。

在中國,“野蠻執法”一度成為城管的代名詞,暴力被指已經成為各地城管經常性使用的手段,城管也被認為是專門對付百姓弱勢個體的公權力機構。近日,中國住建部公佈《城市管理執法辦法徵求意見稿》,對於長期以來讓無數民眾詬病不已的“城管執法”有了初步的規範依循。

但網路輿論卻紛紛不看好此法的出臺,認為住建部僅以部門規章的形式進行規範,法律位元階太低,自律的規定未必能起到真正的作用。這一法規也不能扭轉民眾對城管野蠻執法的印象。

另有線民“劃破_長空”問道:“不是徵求意見稿嗎?先告訴我哪裡能表達我的意見!”

對此,小販吳先生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稱,小商人與城管已經成了敵我關係:

“城管真是比鬼子還厲害。他們專門欺壓小老百姓的,擺攤的等什麼東西,現在城管連拆遷拆房他們都要介入。我見的太多了,所以我對他們的殘暴性很瞭解,他們把小販弄得沒辦法,很多人會放鬼子進村的音樂。現在很多小販團結起來了,看見他們就跑,因為他們比魔鬼還魔鬼。”

《辦法》中還被明確寫入了城管執法行政處罰權範圍及執法手段等,城市道路上違法停車、戶外公共場所無證經營等處罰權,也擬被列入城管執法範圍,這引發了網路熱議。

線民“表問吉布島”說:城管抓違停,交警必須把抓違停從執法條例中剔除,否則就是多頭執法,重複執法。另一線民表示,此舉一旦實施很有可能會引發全國性的地方城管與司機之間的惡性鬥爭事件的爆發性出現。

中國3191個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全部設立了城市管理部門,其中3074個有設立專門的城市管理執法機構。城管部門自上世紀90年代陸續成立以來,城管與攤販丶市民的衝突從未間斷。城管的粗暴野蠻執法一直飽受詬病,常引起公憤而爆發群體事件。

對此,河北媒體人朱欣欣告訴自由亞洲電台,中國的城市管理歷來矛盾集中,長期備受社會詬病,並不是出臺法律就可以解決的,關鍵是要給予民眾監督執法的權力:

“出 台新的城管管理的法規,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城管執法的矛盾,原因之一是,中國長期以來制定的很多法律。但為什麼執法不力呢?這關鍵的是缺乏有效的監督。應 當讓民眾有效地來監督執法的過程,賦予民眾應有的權力,法律應當成為所有人的保護傘。在法律的規範下,權力才能有所約束,民眾的人權才能有真正的保障。城 管也應當被其他的很多權利進行有效地制約和監督。”

為改善形象,一些地方城管近年來推出“眼神執法”、“舉牌執法”等柔性執法方式。但是在實際工作中的城管人員看來,這些僅僅是沒有實際作用的噱頭。

(新聞由自由亞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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