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中風于世文轉監視居住 超期羈押律師不放棄國家賠償

因舉行六四公祭活動而被違法超期羈押兩年多的河南民主人士于世文,8月16日終於以“監視居住”之名有條件獲釋。該案代理律師透露于世文在獄中曾中風兩次,並說該案涉及的只是一次普通的祭奠活動,根本構不成犯罪。律師稱,將在適當時候對違法超期羈押于世文追究責任。

鄭州市管城區法院8月16日晚以變更強制措施為“監視居住”的方式,解除了對因公開紀念6.4被關兩年多不審不判的八九學運領袖于世文的長期違法超期羈押。

于世文妻子陳衛當晚發佈消息說,她已在河南管城區法院接到于世文,分別兩年多後他終於與親人們團聚,當晚回到媽媽家。陳衛還透露,于世文獲釋前,有關部門已事先多次勸誡不要接受媒體採訪。

該案代理律師馬連順告訴自由亞洲電臺,于世文被關押期間已中風兩次,獲釋後將立即去醫院檢查身體。而律師方面會考慮就他被非法羈押的情況要求國家賠償,但相信會遇到阻力:

“案子8月11號到期,就和家屬協商,又經過內部一系列的請示彙報,16號晚上9點鐘左右人出來了。監視居住比原來自由度大一點,再一個,于世文可以見見他母親、檢查一下身體治病,于世文有好多病,中風兩次。”

記者:“算不算非法超期羈押?你們會不會追求當局的責任呢?

馬連順:“至少等半年之後確定解除監視居住了,不再追求他這一塊的刑事責任時。我們這個國家要求國家賠償是很困難的,在被執行“強制措施”的條件下認定追究責任是違法的,即便是申請也達不到目的,以後再考慮。”

2014年2月,于世文因組織友人祭奠中共前總書記胡耀邦、趙紫陽及六四遇難者,被鄭州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而管轄此案的鄭州市管城區法院曾4次向最高法院申請延期審理,一直沒有開庭。

該案另一代理律師張雪忠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稱,仍難以判斷當局放人背後的真正原因:

“我後來所裡辦不出手續,所以確實沒法說到底是什麼原因放的,我想真的是很難判斷。”

今年4月,陳衛曾致函最高法院院長周強,質問為何要長時間超期羈押于世文而不作任何解釋,而且于世文和家屬竟然沒有收到一份最高法院批准延期的司法文書。

馬連順告訴自由亞洲電台,當局一直在想方設法為于世文扣帽子:

“我 們律師當時跟他們講,我們不講政治,只講法律,這個事構不構成犯罪?他們沒有回答這個問題。如果要判尋釁滋事罪的話,在主觀上要有無事生非、逞強耍橫、沒 有目標的行為。他這個案件主觀上來講,不具有尋釁滋事的主觀故意。再一個說他擾亂社會秩序,事發大年初三,就是給死去的人燒紙祭奠的時間,地點是在黃河大 堤15號,如果不是報導的話,根本沒有人知道,根本構不成尋釁滋事罪。官方又說這個事情上網了,有500轉和5000點,構成犯罪。但是我們說這要有一個 前提,就是這個事情要是虛假的,是謠言,但我們這個是活生生發生的。當時檢察院就抓住說公佈的祭奠詞沒有經過這些人簽字。我們後來訪問了這些人,這些人是 同意的,但是有的在具體行動上可能有不同。而且虛假的人當中還有陳衛,但她不存在他兩個思想不一致的情況。所以後來這個問題檢察院起訴以後,法院很難判。 我們當時考慮到這個案件影響很大,所以要求他用大法庭、用微博、電視最大限度地公開。第五次又到最高法院延期時,人家(最高院)沒辦法批,他這個案件實際 上就是一個民間祭奠的活動。”

據瞭解,于世文和陳衛是廣州中山大學的學運領袖,六四鎮壓後雙雙入獄一年半,出獄後共攜連理。夫妻二十多年來對六四鎮壓一直無法釋懷,兩次組織民間公祭。

對此,每年均舉行紀念活動的浙江維權人士毛慶祥告訴自由亞洲電台,六四是這一代人的精神象徵:

“每年六四我都要紀念他們。現在他(當局)對我們這種有六四情節的人、紀念他們的人採取了種種的限制。對平反六四,在最近一個時期我不抱很大希望。對我們來說六四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精神,它是追求民主、自由、人權的精神。”

陳衛還在網文中寫道,希望當局對紀念六四的相關人員的迫害能到此為止,儘快釋放因為六四死難者掃墓被起訴的陳雲飛,和因製作紀念六四酒瓶被逮捕的符海陸、陳兵、羅譽富、張雋勇等人。

(新聞由自由亞洲提供)

地區: